近日,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印发部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应进必进”典型做法的通知》(鲁发改公管〔2022〕967号),首篇推广我市《建设全域覆盖交易服务体系,打造农村产权交易淄博样板》的典型做法。
为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淄博市按照“全域推进、资源共享、公益服务、就近交易”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服务交易项目73宗,交易额5429万元,节支增收243万元,有关经验做法获得农业农村部、省乡村振兴局肯定。
一、主要做法
(一)优化交易服务载体。研发全市通用的农村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市场主体通过互联网即可登录系统参与交易,各类农村产权项目可灵活选择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交易。各乡镇(街道)根据经济体量和村居数量自主建设镇级服务站,通过利用闲置办公用房或“一房多用”等方式解决业务场所,全市已建成镇级服务站49个。建立完善交易规则体系,配套制定《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细则》《电子竞价规则》等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制度11个。
(二)完善交易运行机制。市政府出台《淄博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建立统筹推进机制,各区县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进入区县交易中心和镇级服务站交易的限额标准,构建区县、镇街分级交易模式。强化村集体在农村产权交易中的主体责任,借助村级干部队伍延伸服务,方便群众“了解信息不出户、享受服务不出村、参与交易不出镇”,有效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效率。
(三)笃行惠农便民理念。拓展形成了涵盖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集体经营性资产、工程建设、物资和服务采购等14个类别的《淄博市农村产权交易目录(试行)》,为推动项目应进必进界定范围。突出平台交易的公益属性,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交易服务费用,主推挂牌交易方式,无中介代理等第三方服务费用,实现“零成本”交易。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有效保障群众参与权,同步利用公告栏、微信群、广播站等方式公开交易项目,保障群众知情权,维护群众各项合法权益。
二、工作成效
(一)纳入统一大市场,实现集体资金高效使用。交易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网面向全国的潜在项目竞争主体公开,打破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信息壁垒,临淄区稷下街道董褚村居民调控聚居点设计项目预算额35万元,吸引3家外地企业参与,实力更强的企业中标,最终成交金额29.38万元,节约金额5.62万元,节支率达16.07%。
(二)通过阳光交易,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实时展示交易项目开标和竞价过程,通过将每宗项目、每个环节晒到阳光下,赢得基层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临淄区稷下服务站作为全市首个交易服务站,通过农村产权项目进站阳光交易,反映村居干部违反财务问题的信访件数量大幅下降,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发挥数据赋能作用,助力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平台交易可完整记录资源流转、资产变现、资金使用全过程,完善了“三资”管理链条,为“清廉村居”建设、“三资”管理提级监督、村级事务智慧化管理、“三务”公开等工作提供详实数据,提升基层综合治理水平,共同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做大做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必将成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任务。下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持续完善农村产权交易“淄博样板”,拓宽城乡要素畅通流动的“桥梁”,加快推进农村资源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来源: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