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淄博市市场监管局以“点亮”行动为抓手,通过“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积极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全力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高质量开展“点亮”行动。自主开展网络经营主体“三亮”(亮照、亮证、亮标)专项行动,累计发现未依法公示营业执照主体139户,未依法公示许可证件主体2643户,引导辖区网络经营主体切实履行法定责任义务,依法合规经营,为省局部署“四亮集中整治行动”打下坚实基础。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百家“平台点亮”行动要求,检查辖区内“阿提拉”平台、对发现的问题逐一销号整改,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目前,阿提拉平台及1510家入驻商户已全部落实“点亮”要求。
试点开展网络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根据制定的网络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对辖区3754户网络交易主体进行风险分类,并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低风险企业监管实现“无事不扰”,对高风险经营主体做到监管“无处不在”,不断提升网络交易监管效能。
严查各类网络交易监管领域风险压力最大、民生最怨、社会最关注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一是严禁网售禁限售商品,严厉打击涉网违法经营行为。截至目前,累计监测平台3家,网店4500余家,自建经营性网站250余家,监测互联网广告11676条次,未发现禁限售商品。二是治理无实体店铺、无营业执照、无许可证的“三无”外卖,开展餐饮外卖“前十”检查行动,下线不符合条件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436家,责令12家业户及时更新公示的证照信息,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线上线下经营行为。三是整治直播带货中的假人气、假优惠、假商品的“三假”问题,线上检查网络主播110个,严厉打击直播乱象。四是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售违法行为,累计检查企业2244家次,约谈302家次,责令整改157家。五是严查网售“一老一小”用品质量违法问题,开展“一老一小”用品网络抽检26批次。六是规范重要节点网络促销活动,召开“淄博市电商企业规范网络促销行政指导座谈会”,发布守法合规经营行政指导意见书,规范网络交易行为。截至目前,全市系统查办各类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案件197 件,罚没款 88.2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网售药品违法案件2件。(刘刚 郑青华)
来源:淄博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