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公安破获一起工地板房被盗案

摘要 近日,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科技园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工地报警称放置在工地上的板房被盗,内有施工工具等物品,价值一万余元。

近日,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科技园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工地报警称放置在工地上的板房被盗,内有施工工具等物品,价值一万余元。接警后科技园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展开侦查工作。经过采取相关措施,迅速将嫌疑人孙某抓获。经了解,孙某一直想使用报警人的工地板房,前期双方因价格问题未谈拢,没多久孙某得知报警人回了老家短期内暂不回来,便心生贪念,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偷偷用吊车将报警人工地上的板房运至自己所在的工地使用。报警人回来后发现工地板房不见了遂报警,目前孙某在公安机关的工作下已赔偿对方损失,现被高新区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淄博高新区公安提醒:古语有云,“用人物,须明求。倘不问,即为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望广大公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切不可为一己私欲触犯国家法律!

来源:科技园派出所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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