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淄博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新增同比增长10.7%

摘要 8月30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走在前 开新局”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二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勇,向社会介绍淄博市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解难工作开展情况。

8月30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走在前 开新局”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二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勇,向社会介绍淄博市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解难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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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住房公积金部门职能,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保障安居力度,对有困难的企业和职工给予了有力的政策支持,有效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在全市稳经济、惠民生、促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王勇表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各项主要业务指标保持了稳中有升的良好发展态势。截至7月底,全市已累计为115.77万名职工建立了公积金缴存账户,当年新增缴存人数4.32万人,新增缴存额51.89亿元,同比增长10.7%,累计缴存额717.16亿元;当年为7559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4.07亿元,同比增长6.94%,累计为17.67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11.44亿元;当年为38.87万人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2.60亿元,同比增长3.40%,累计为268.18万人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96.18亿元,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情况

为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作用,支持受疫情影响的缴存单位和职工解决困难、缓解压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3部门《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于5月31日出台了3项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是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与职工充分协商,并明确缓缴主体的前提下,可向我们申请缓缴,到期后进行补缴。缓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职工确需办理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当先为其办理补缴手续。

二是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贷款职工不作逾期处理。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群体、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不作逾期判定,不上报征信部门。

三是阶段性提高缴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且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2022年5月至12月期间,提取额度最高由每月不超过2520元调整至每月不超过3000元。

自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以来,截至7月底,全市当年共有58家企业1596人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月减少资金支出64万元;44家企业7024人办理了缓缴住房公积金备案,月缓缴金额571万元;共有6名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困难职工不作逾期处理;共有8190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租房提取3266.81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情况

在落实国家、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的基础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住有宜居”的高品质民生建设目标,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因城施策,主动作为,进一步创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措施。

一是放宽贷款申请条件。至贷款申请之日,职工本人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取消缴存职工所在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的条件限制。

二是支持人才群体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淄博人才金政50条”规定的人才群体,在我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个月以上,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是降低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40%降为30%。

四是明确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中明确显示“农村宅基地”或“用途-住宅、不动产权证号以J0开头”的房屋,不再纳入已有房屋套数的计算。

五是阶段性加大资金投放。加快了贷款的审批和放款速度,上半年阶段性加大资金投放6亿元,下半年根据群众贷款需求,及时足额加大资金投放规模,大幅度缩短职工贷款轮候放款等待时间。

据统计,新政出台以后,截至8月26日,为4857户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1.83亿元;其中,5-7月共计为4019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8.13亿元,帮助缴存职工购房50.58万平方米,拉动住房消费41.33亿元。其中:为2978户购买新建住房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8亿元。阶段性加大资金投放以后,首套房贷款轮候放款等待时间缩短至1个月,二套房贷款轮候放款等待时间缩短至2个月,较以往需轮候等待4-6个月的时限,职工贷款等待时间长的问题已有效解决,加速了房地产企业资金回笼,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公积金贷款新政的效果正逐步显现,有力支持了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的目标,聚焦落实市委“品质提升年”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深入推进精准扩面专项行动,研究制定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管理办法,保障各类新业态就业人员的缴存权益,实现“应缴尽缴、愿缴能缴”;二是进一步加强“金银合作”。探索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办模式,有序放开银行试点公积金业务权限,让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更加便利;三是提高智慧化服务水平。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系统迭代升级,打造全方位数据赋能、全系统业务协同、全业务线上服务、全链条智能监管的新型住房公积金服务模式。

来源:淄博市政府新闻办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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