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推进“四大品牌”创新建设工程,助力“五好淄博”品质消费提升

摘要 2017年起,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支持和指导下启动开展全国大中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2019年起,山东淄博连续三年入选测评城市,多措并举

2017年起,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支持和指导下启动开展全国大中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2019年起,山东淄博连续三年入选测评城市,多措并举、亮点纷呈,满意度测评结果及排名总体表现良好。

近年来,淄博市委市政府牢牢把握建设高品质民生、提升群众满意度就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应有之义,持续改善民生、提升生活品质。2021年,淄博市加力打造“好学、好看、好吃、好玩、好创业”的“五好”城市品牌和内涵,并明确提出2022年是全市品质提升年,着力打造六大品质提升工程,聚力提升产业品质、开放品质、城市品质、生态品质、文化品质、民生品质。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淄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标民生品质提升需求,充分立足职能作用,以高效率监管服务促进高质量产品供给,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打造安全放心、质量称心、价格诚心、消费舒心、维权省心的品质消费环境,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市民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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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山东省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维权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淄博经验

以“五好淄博”为引领,以消费满意为标杆,扎实推动全市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者满意度提升

强化协同联动共治,以高位重视推动有为有位。淄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费环境建设和市民满意度提升,根据中消协通报结果和淄博市相关情况,党政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并作为全市重要工作强力推进整改提升,确保工作不“将就”,成效要“讲究”。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主动谋划、主动协调,发布“市场监管助力品质提升十大行动”,调整优化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组成,成立加强消费环境建设、持续提升城市消费者满意度工作专班;主动查漏补缺、主动对标对表,结合省市工作安排梳理经验成效,制定满意度提升整改措施清单并明确工作任务节点,把品质提升、群众满意落实到市场监管和消保维权的各环节细节,以苦功夫、笨功夫、细功夫不断增强全市消费者满意度和获得感。

强化三项公示制度效能,倒逼监管部门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按月公示投诉举报效能评价结果,通报区县局12315投诉举报效能评价、打分排名等情况,推进落实即时分送、24小时回应的要求,全力推动消费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二是按月公示重点经营者消费投诉信息和处理情况,传导压力,推动经营者改善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正视消费者诉求并有效回应解决,促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落地,压实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按季度公示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发布投诉信息和典型问题“红黑榜”,以案促改、以案普法、以案促学,警示经营者、提示消费者、指导监管者。

强化监管方也是服务方理念,助力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守住守牢“五条”安全底线,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等工作成果,护航全市经济回暖复苏和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品质;建立并落实商品流通领域准入、先行赔付、无理由退换货等制度,明确诚信规范经营价值导向,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共促消费公平;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严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净化网络交易空间,严查价格违法行为,推进亮证亮照、诚信计量、明厨亮灶、文明餐桌、反对餐饮浪费等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进消费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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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李俊杰副市长出席全市满意度整改提升工作视频会


构建“四级联动”消费维权网格,完善维权体系建设、畅通维权渠道,不断强化消费维权公共服务供给

2020年底,在淄博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市场监管局和相关理事单位指导努力下,淄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第二届全体委员会议并完成换届。以此为契机,淄博市消保委积极督导区县基层组织换届,在山东全省率先理顺消保委组织机构建设和全市消费维权联动网络。

一是扎实推进基层维权“一会两站”体系建设。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消保委分会和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的指导意见》和《淄博市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标准》《淄博市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方案》等文件,统筹推进基层消协分会并配置“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依托有条件的商场、超市,集贸及相关专业市场和城区较大规模的社区村镇设置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发挥服务咨询、诉调对接、消费教育、志愿服务、社区共建等效能,为广大市民提供全方位、广覆盖、敢担当、有着落的维权服务。目前,全市建立基层分会84家,挂牌成立维权服务联络站635家。市消保委、区县消保委、基层所消保委分会、消费维权服务站“四级”联动格局基本搭建完成。

二是创新推进“网格员+消费维权”融合发展。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开展消费维权综合治理。淄博市消保委与淄博市委政法委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持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的通知》,将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市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健全完善覆盖全市区县、街道镇办、农村社区6839个网格的消费维权网格化管理网络,全市消费维权公益服务网络密切联动、有效强化、更接地气。通过社区网格员实现消费维权教育宣传工作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精准到每户,让社区居民更有归属感。同时,将消费维权工作推进情况和是否主动加入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作为全市6916名网格员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入网格长效机制。

三是持续推进投诉纠纷“五调”联动模式。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积极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凝聚社会力量、增进各方共识,探索建立“自我和解”“行政调解”“社会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形成合理分工、协调配合、紧密衔接的良性互动格局。建立各级消费纠纷调解专家库,组建全市消费维权律师团和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队,主动向社会购买调解服务,健全完善多元调解衔接机制,结合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进一步理顺区县消保委组织和机构建设,整合发挥消费维权服务站、人民调解室、司法调解室、合同仲裁庭、律师事务所、诉前调解室、“云端调解室”的作用,织密织牢形成多层次、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的消费纠纷化解网络,让消费维权服务触角有效触达全体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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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围绕三大宣传品牌阵地,搞好搞活消费教育“五进”活动,全面提升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按照淄博市委、市政府对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积极践行“服务走在监管前”“普法走在执法前”工作理念,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活动,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行业自律、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消费教育工作机制。

一是围绕创建消费教育“五进”品牌服务,推动消费维权服务关口前移。淄博市消保委主动拓展消费教育场景,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参与程度,把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到消费者更加易懂好用的消费教育与引导、消费警示、消费知识普及上来。先后组织送消费教育、消费维权服务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工地等,联合相关理事单位打造推出沉浸式、体验式消费教育活动;制定印发消费教育进社区工作方案,目前全市“进社区”已经完成100%覆盖率。先后承办山东省“消费品质量安全进乡镇”消费教育现场观摩会;联合团市委、市教育局等单位走进淄博职业学院开展“和谐消费促发展 维权意识进校园”暨3·15“消费教育大讲堂”五进活动启动仪式,牵手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 共筑健康防护线”系列活动。两年来,市区各级消协组织共开展“五进活动”37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手册超万份。

二是围绕创建《品质消费》品牌全媒体宣传阵地,全方位、系统化推进消费宣传和消费教育。淄博市消保委先后与淄博市广播电视台、头等网等合作开办《品质消费》栏目(每周两期),开发设立“品质消费”频道,运营“淄博品质消费”微信公众号,通过抖音等新媒体渠道,发布消费指引、提示警示、淄博品牌、红黑榜、律师说消费等重点板块,分享维权故事、揭穿套路陷阱、曝光侵权行为,倾听消费者心声、反映消费者诉求。截至目前,相关文章刊发千余篇次,电视栏目和短视频发布累计五百余期次,策划开展的“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消费教育大讲堂”等系列活动深受老百姓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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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消保委新媒体矩阵

三是围绕创建“放心消费在淄博”品牌,强化示范引领,更好服务安全放心有序的消费环境建设。按照“放心消费在山东”部署安排,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以“放心消费在淄博”创建为载体,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降低投诉举报增长速度,提高消费维权效能”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放心消费创建和示范引领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和经营者承诺践诺工作,不断压实市场主体责任。一方面,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加强动态管理和服务指导,命名、注销、撤销、提升、激励一批,鼓励经营者进行诚信经营承诺和响应,激活创建存量;另一方面,从经营者个体向经营者集聚区延伸,从市场监管领域向多部门工作领域延伸,从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延伸,从线下向线上延伸,从城市向农村延伸,丰富放心消费创建内涵和外延,扩大创建增量。2022年,淄博市计划在原有6166家承诺无理由退货企业的基础上,新发展10000家市场主体承诺无理由退货,打造50家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样板企业,构建无忧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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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志愿者、消费教育进商场活动体验

来源:中国消费者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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