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提出了制度市场概念,认为我国的制度市场应该是一个垄断竞争市场和完全垄断市场相结合的制度市场。探讨了制度市场的性质、类型和主要内容。
[关键词]制度市场;制度市场类型;制度市场需求与供给
一
市场是资源的最佳配置方式。萨缪 尔森将市场经济比作一部复杂而又精良的机器,它“通过价格与市场体系对个人和企业的各种经济活动进行协调。它……能将数十亿的各不相同的个人的知识和活动汇集在一起。在没有集中的智慧或计算的情况下,它解决了一个连当今最快的超级计算机也无能为力的涉及亿万个未知变量或相关关系的生产和分配问题。 并没有去刻意地加以管理,但市场却一直相当成功地运行着。在市场经济中,没有一个单独的个人或组织专门负责生产、消费、分配和定价等问题。”[1]
法律经济学中,学界经常使用法律市场的概念,政策经济学中也有研究者使用过政策市场的概念。[2]法律、政策和制度都是社会关系规范化的表现,其本质、内容和作用方向具有一致性,并且三者具有一定的重合性。况且,制度和市场一样都是生产和交换的产物,都是资源配置机制。因此,两者具有同构性和互换性。可以利用概念移植方法,将经济学中的市场分析方法扩展到到制度经济学研究领域。故本文提出制度市场这一概念,并参考聂加龙对法律市场的分析方法[3],简要论述制度市场的性质、类型和内容。
原始意义上,市场就是商品买卖的场所。在市场体系下,每种东西都是有价格的,而价格的实现是通过买方和卖方相互作用——交易——实现的。于是,在现在意义上,市场被理解成是“买方与卖方的集合,通过他们实际或潜在的相互作用来决定一种或多种商品的价格。”[4]制度是一种特殊的资源,由于制度具有稀缺性,稀缺性必然导致供求矛盾进而引发交易行为。有交易就会形成市场。因此,公共政策的稀缺性必然会导致制度市场的形成。
制度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划分,由政府及政府部门创制并确定的制度,这里称为公共制度,属于纯公共产品。公共制度活动显然存在特定的公共制度供给和需求以及随之不断变化的价格(政策成本),有进行权利、利益等资源配置的市场平台,这种市场平台,我们称之为公共制度市场。也就是说,公共制度市场是一种调节国家和公众、市场主体分别作为供求双方对公共制度产品实现供给均衡的机制。
在经济学上,市场是围绕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进行运行的。公共制度市场是经济学在制度学上的一种扩展。制度市场的核心是实现公共制度产品供给均衡;公共制度产品供求双方所进行的交换活动从深层次上看是制度资源要素的交换。公共制度供给和需求以及生产是公共制度市场的内容。市场的生命在于运行,市场的价值只有在其运行中才得以实现和体现。从某种意义上看,市场能够良好运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的结构。同样的道理,公共制度市场能否良好运行也取决于制度市场是何种结构。不同结构的市场对制度价格和产量的决定是不同的,而价格和产量发生变化必然会在市场的内容上得到体现。因此,制度市场的结构也决定着制度市场的内容。公共制度市场是移植经济学上的市场概念形成的一个概念,是经济学上市场的一种扩展。因此,研究公共制度市场的运行不能不厘清公共制度市场的结构。在经济学上,根据不同的市场结构的特征,市场可以分为完全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寡头垄断市场和完全垄断市场,它们的特征如下表所示。
不同类型市场的特征
我国各种不同层级的公共制度产品之间有着严格的上下制度位阶和效力归并关系,从而体现出公共制度的统一。参照经济学上不同市场的特征并结合我国公共制度确立权限,不难看出,我国的公共制度市场不可能是完全竞争市场和垄断竞争市场,是近似的完全垄断市场。同时,各类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市场主体也有自己的制度规定,面对这些政策的市场则是近似的垄断竞争市场,所以,总体上看,我国的制度市场应该是一个垄断竞争市场和完全垄断市场相结合的制度市场。
二
人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如果发现现行公共制度的净收益比另一种可供选择的公共制度的净收益还要小,人们在捕捉新的盈利机会动机的驱动下就会想方设法将可供选择的制度代替现行公共制度。公共制度的演进实质上就是人们不断追求各种目的所引起的公共制度供需不断协变的过程。任何一种公共制度内含着各种特殊的矛盾,这些矛盾相互联结和斗争,不断变化和演进。这种变化和演进传达给公共制度安排者和公共制度接受者,并通过他们的行为予以外化。一般而言,在公共制度建立之初,其内含的各种特殊矛盾主要展现的是相互联结,而相互斗争尚未完全展现,于是这种公共制度运行处于一种和谐的状态,能够给人们带来较大的公共制度效益,人们运用公共制度设定的规则,能够顺利达到其所欲求的目的,因而处于公共制度均衡之中。随着公共制度内含的各种特殊矛盾的不断变化和演进,相互斗争逐渐完全展现出来,与其他制度的摩擦不断发生, 最终成为一种常态时,就有必要建立更新公共制度,实现新的公共制度均衡,从而公共制度需求便顺势产生了。
人们寻求各种目的的实现是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人们会对现有的制度安排和新的制度安排进行成本— —收益式考量和比较。具体而言,如果现行的公共制度安排的净效益比另一种可供选择的公共制度的净效益还要小,那么就会导致盈利机会的出现和新的潜在的制度需求和潜在的制度供给的产生以及潜在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给分别大于实际制度需求和实际制度供给。因此,新的公共制度安排使得存在现有的公共制度安排之外的盈利机会内在化,是制度需求产生的根本性动力。尽管交易成本是影响制度变迁的重要因素,但在制度需求上,还存在着需求主体复杂性、需求偏好的多样性以及公共制度安排收益的不确定性的特点。
现有公共制度安排净收益小于可供选择新的制度安排的净收导致制度需求的产生,回答了制度需求产生的内在动因,并没有回答约束制度需求的条件。从实证的角度看,不仅要分析公共制度的变迁和演进,还要分析在变迁和演进过程中约束制度需求的条件。在经济学上,需求是指消费者在一定时期内的多种可能价格下,对某种商品愿意且能够购买的数量,是主观购买愿望和客观购买能力的统一。将这一定义转化到制度需求,就不难知道,政策消费者的购买愿望和购买能力是影响制度需求的因素。具体而言,影响制度需求的因素主要有有制度的效用、既存制度秩序、价格、消费者偏好、消费者收入、相关物品的价格等。
制度的效用可以理解为,制度消费者在消费制度产品过程中对消费的满意 程度,是一种主观评价或偏好。它对制度需求的影响涉及到边际效用和消费者剩余的问题。具体而言,人们从制度获取的效用是有限度的,在边际效用达到零之前,人们对制度有着需求,而边际效用为负数 时,制度对于人们来说就是一种负担。再说制度的生产是有成本的,当人们将制度视为一种负担时,制度供给者还不断增加制度的供给数量,无疑会造成资源浪费以及导致人们规避制度现象的产生。再者,公共制度是一种公共产品,具有非竞用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因为制度在消费上不具 有排他性,所以制度消费者可以通过“搭便车” 的方式来获取更大的消费者剩余,这往往会导致人们对制度生产关心程度不高现象的出现。
既存的公共制度秩序是制度消费者消费制度产品愿望的现实基础。既存的公共制度秩序不仅仅包括既存的公共制度以及在其规制下的制度活动,还隐含着制度文化和制度意识。人的心理是个人经验和历史文化的积淀因素共同形成的,人们都在依赖已有的行为模式与他人交往。从这一角度看,制度文化和制度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决定人们对制度的需求。既存的公共制度能够影响人们对新的制度的购买欲望。趋利避害是人之本性使然。如果新的公共制度净收益小于旧的公共制度的净收益,可以想象出人们对新的制度的购买欲望不可能会很强烈。但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公共制度的消费具有强制性,但在实际生活中,人们会采取别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冲突,从而会导致制度悬浮或折扣执行。
经济学中的需求曲线表明,在其他条 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商品的需求量是与价格成反比关系的。此外,经济学家们 根据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是利润最大的经济学原理,给出了一个定价的经验法 则:
(其中,P表示价格、MC表示边际成本、Ed表示需求弹性)
前面已说明,公共制度市场是一种近似的完全垄断市场。因此,制度的价格也是符合定价的经验法则的。从定价的经验法则不难看出,影响公共制度价格的因素主要有生产公共制度的边际成本和需求弹性。在此处,需求弹性是指需求的价格弹性,它是指在一定时期内 一项公共制度的需求量对制度价格变动的反应程度。需求弹性能够影响人人对制度的需求。需求弹性的过小而导致降低人们对制度的需求,转向寻求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从另一方面看,是由于公共制度价格过高而其他相关产品即非制度的解决纠纷方式的价格过低引致的。一般而言,经济发展程度与人们的制度购买能力是成正比的,从而影响人们对制度的需求。但经济的发展并不必然地意味着人们对制度需求会随着经济发展的而增加。这是因为,在不同的范围和地区,人们对制度和其他非制度的解决纠纷方式有不同的偏好。消费者偏好在经济学上是指消费者对不同商品或商品组合的喜好程度,是一种心理感受。如果将要或已供给的制度同消费者的偏好背道而驰,制度供给就会低效甚至是失败。
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需求的满足必须依赖于制度的变迁。一般而言,制度 变迁的方式可以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两种方式。满足制度需求的路径也就可以分为诱致性公共制度变迁的满足路径和强制性公共制度变迁的满足路径。诱致性制度变迁是指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制。由于人们看到了新的可选择的制度安排的潜在净收益远远大于现有的制度安排的净收益,为了获取更大的制度净收益,从而对制度表现 出比较旺盛的需求,原意用新的制度安排代替现有的正式制度安排。强制性制度变迁是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实行的。在强制性制度变迁 的满足路径里,制度供给主体之所以通过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方式来实现人们对制度的需求,主要是因为制度供给主体看到了制度变迁的社会效果和潜在 的制度租金以及不进行制度变迁的后果。因此,指导供给主体有责任在人们对公共指导需求达到一定程度后, 及时安排新的公共制度。
三
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公共制度供给是指国家为了满足约束人们之间互动关系需要向社会提供制度产品的活动。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一样,也能引发公共制度变迁。公共制度生产是由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经济基础发生变化势必会引致制度主体行为的改变从而导致公共制度的变革。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 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 意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5] 公共制度体系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在经济基础发生变更后,公共制度体系当然会发生变革。而公共制度的变革主要是通过法定方式来显现的。国家及有关部门为了回应经济基础的要求,制定或部分地改变和取消现有不适应经济发展所需求的公共制度,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是一种供给行为。因此,经济基础发生变化后 所导致的公共制度变迁,其实就是公共制度供给模式或多或少的变革。
从供给角度看,制度和商品无异,都是需求决定供给。但公共制度供给不同于其它产品供给,公共制度供给从根本上说是受制于公共制度需求,然而表面来看更多的是受制于现有的公共制度供给模式。这是因为,公共制度供给是一种政府行为,现有的公共制度体系为政府行为提供一个既定的行为模式框架。国家的公共制度供给行为必须在现行公共制度体系结构所提供的可能性范围内进行选择。
商品的价格是决定商品供给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而言,当商 品价格上升时,商品生产者通常会增加商品的供给量;反之,当商品价格下降时, 商品生产者就会减少商品的供给量。由于公共制度是一种公共产品,其价格不可能像普通商品一样仅仅是通过生产成本来决定的。于是人们购买公共制度产品的目的主要是运用制度,是为了获得制度所带来的利益。如果人们运用制度所带来的收益小于付出的成本时,人们就不会购买公共制度产品。经济学理论认为,公众、市场主体同政府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政府给公众、市场主体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而民众、市场主体则向政府纳税和让渡一些利益、权利。民众、市场主体向政府纳税和让渡的利益、权利就构成了制度的价格。按照经济学的一般观点,如果商品供给者对未来的经济发展持乐观的态度,那么就会增加商品的供给数量;反之,如果持悲观的态度,就会减少商品的供给数量。相应地,制度供给主体对未来的制度需求、实施成本与收益以及对社会秩序是否带来不确定性因素等会有预期,从而会影响制度供给的数量。如果公共制度供给主体对这些因素持乐观的态度,那么其供给制度概率会比较大。与之相反,如 果公共制度供给主体对这些因素持悲观的态度,那么其供给制度概率显然会比较小。 也就是说,制度供给主体的预期仅仅是制度供给的一个重要的因素而非一个决定性因素。所以不排除,当出现其他的社会因素的后,即使制度供给主体持悲观态度 有可能向社会供给制度产品;即使制度供给者持乐观态度也有可能不向社会供给制度产品。
四
制度供给是为了获取一定社会及经济效益为目的的活动,而能够获得多大的效益要取决于制度的生产成本。因此,如果不对制度生产有个清晰的理解,现实中的许多公共制度供给现象将难以理解。公共制度生产表现为制度确立的过程。制度生产的活动,与普通商品生产具有类似的追求, 即效益最大化。而效益最大化的衡量可以通过公共制度生产的成本分析和制度生产函数的分析的方式得出。但制度的生产也具有其特殊性,公共制度生产是一种公共产品的生产,容易产生外部性引致权利冲突,导致制度资源配置失当。
(一)
公共制度生产的成本分析。将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引入到制度生产,不仅有助于我们寻求和现实制度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还有助于分析和阐释制度的必要性、收益性、合理的调控范围和制度效益的归属主体等问题。从制度的制定到实施的整个流程来看,制度生产的成本主要是由制度体制成本SC 、制度程序成本 PC 、制度监督成本 SPC和制度实施成本IC 。(6)同时,在制度生产过程中,还存在相应的社会收益。社会收益主要是制度活动实施新的制度和修改或废除旧的制度所产生的社会收益。因此,在考察制度生产的成本收益中必须考虑其他因素。这些因素除了其他社会调整规范外,还有包括其他的因素,如突发事件等。
如果我们用U表示制度生产的总收益,可以用以下的公式来表示制度生产的 成本收益状况:
U= f (SC;PC;SPC;IC;q;x)
制度和修改或废除旧的制度所产生的社会收益,X表示其他影响因素。 在经济学中,对商品的成本—收益分析,更多是从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的角 度,因为可以找出商品生产的均衡点。相应地,将制度生产的边际收益曲线和边 际成本曲线结合在一起(如图 1),可以找出制度生产的均衡点,即制度生产最 优产出点。
(图-1) E
从上图可以看出,E点的左边制度生产边际成本是呈上身趋势,而右边制度生产边际成本是呈下降趋势。因此E点边际成本是最低的。导致这一规律的主要 原因是制度供给主体随着制定的制度越来越多,确立制度的经验不断增长且公共制度不断成体系化以及能能够相互支持,从而导致制度生产成本不断下降。当制度供给主体所生成出的制度产品超过了社会需要,本该其他社会调整规范的就可以调整的社会关系,而由制度来调整无疑会导致制度生产的边际成本就会上升。更重的是,此时制度调整的效果并不如其他社会调整规范的效果,从而导致制度生产的总收益下降。
(二)
公共制度生产函数的分析。经济学中的生产函数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在技术水平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商品生产所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与所能生产的最大产量之间的关系。假设商品生产所使用的生产要素只是劳动L和资本K这两种,Q表示每一时期内的最大商品产量,那么生产函数可以表示为:
Q = f (L ・ K)
与商品生产过程一样,制度生产也需要制度生产者投入各种生产要素。 这些生产要素主要包括参与制度制定的人数、制度生产技术以及一定的资金支持等。在制度创制技术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根据上面的商品生产函数的思路,制度生产的函数同
样可以用Q = f (L・K)来表示。
经济学告诉我们,任何资源在一定的时期内的一定范围内都是稀缺的。正是 因为这种稀缺性制约了商品产出的大小。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制度制定水平、制定工作者的素质、资金的支持以及社会的力量都是有限的,从而决定了制度生产要素是既定的。因此,制度产出大小取决于制度生产要素的配置情况。
在经济学中,用等产量曲线来表示在技术水平不变的条件下,生产同一商品 的两种生产要素的投入量的各种不同组合的集合。现在我们依然假设制度生产者 投入L (参与制定制度的人数)和K (物质性投入),那么制度生产的等产量曲线就是制度生产要素L和K的不同组合的集合。由于制度的产出效益不容易度量, 所以国家机关的公共制度生产的最优决策一般是在既定的制度产出水平下追求成本最小。因此,要想找制度生产者最优的决策位置还必须引入制度生产等成本线。
一般而言,制度生产等成本线就是指在某项制度产出所需要的成本和制度生 产要素价格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投入L和K这两种要素的不同数量最大组合 的集合。在制度等成本线以内的任何一点,都表示既定的成本都用来购买该点的 生产要素组合后还能剩余;反之,在等成本线以外的任何一点,都表示既定的成 本都用来购买该点的生产要素组合后还不够。
将制度等产量曲线和制度等成本线结合一下,便如图 2所示:
图2
上图表示,在既定的制度产出水平Q的前提下,用A1B1这条等成本线决定的成本来生产制度产品,显然是达不到制度产出水平Q,而用A3B3这条等成本线决 定的成本来生产制度产品,显然是成本过高。只有A2B2这条等成本线与制度等产量线产Q的切点E是制度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点,在此点,制度产出才能到达最大。需要指出点,由于我们国L这种要素比较丰富而K这种生产要素相对比较匮乏,因此在制度等产量曲线图中,LI的长度应该比K的长度要长。
从长远来看,制度创制技术是不断提高的,从而对制度生产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而制度创制技术的提高取决于制度经济学的是否发达以及制度实施过程中经验和知识的不断积累。(作者张洪兴系山东理工大学教授、管理学博士;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
主要参考文献:
[1][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7版)[M].萧琛等译,北京:人 民邮电出版社,2007:21.
[2]张洪兴.政策资本论[M],中国图联出版社,2022:70
[3]参见聂加龙.法律市场论纲:作为经济分析法学的一种理论前沿[D].江西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3,6
[4]转引自聂加龙.法律市场论纲:作为经济分析法学的一种理论前沿[D].江西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3,6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人民出版社,1995: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