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淄博警方按照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部署,结合近期治安特点重拳出击,对摩托车、电动车(电摩)违反交通法规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全市共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6人,行政罚款11人。
案例1:7月27日、28日晚,耿某某(男,17岁)纠集他人深夜骑改装电摩飙车,严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案例2:7月30日23时左右,刘某(男,24岁)采用上传短视频平台方式在网上传播飙车等违法行为。
案例3:7月29日,杨某某(男,24岁)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传播飙车违法短视频;7月30日直播飙车违法行为。
案例4:7月31日凌晨,正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的裴某某(男,16岁)故意将路口的锥桶等交通设施损毁。
目前,耿某某、刘某、杨某某、裴某某已被淄博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5:7月29日21时许,张某某(男,15岁)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车飙车时被交警查获,张某某挣脱后录制视频在自媒体上发布。目前,张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七日。
案例6:7月31日1时30分,于某某(男,31岁)、姜某某(男,26岁)驾车经过柳泉路与共青团路路口时,姜某某将身体伸出天窗,通过喊口号、挥手等方式煽动围观群众起哄。于某某、姜某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
对于摩托车、电动车(电摩)涉“飙车”“炸街”等违法犯罪行为,淄博警方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平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来源:淄博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