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今年中考政策又有了新的调整,该市对2015年中考招生工作中的规范基础素养评价、初中学业考试和中考招生录取政策进行了调整改革。初四年级学生对地理、历史、生物、 信息技术四科成绩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高中招生录取。
今年该市中考招生工作中对初中学业考试办法进行了适度调整,一是学业考试科目分类办法有了调整,将学业考试科目分为考试科目、会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三种 类型,即考试科目为语文120分(含书写卷面分5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口语听力30分)、物理90分(含实验操作10分)、化学60分 (含实验操作5分)、体育50分,总分560分,按原始成绩和等级两种形式予以公布;会考科目为历史、地理、生物(含实验操作5分)、信息技术,满分均为 50分,按等级形式公布;考查科目为地方课程、学校课程、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由初中学校自行组织。其中,引导开展书法教育,语文考试中增加书写卷 面分5分,采用扣分制;突出语言学科的实际应用,英语考试中将增加口语测试,与听力考试一起采取人机对话模式进行测试,分值各占15分;考虑到学科的一致 性,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不再单独作为一门学科进行考查,而将其分别并入相应学科考试并占一定分值,考试组织形式不变;考虑到学生品行表现与考试评价 的吻合度,提出取消思想品德纸笔考试,采取日常评价与课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是部分学科探索实行多次考试办法,即初四年级学生对地理、历史、生物、 信息技术四科成绩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高中招生录取。
今年的中考招生录取政策也有了变化。应社会需求,特长生志愿填报改为学业成绩公布后再填报志愿;普通考生志愿填报分两次进行,即分为首次志愿填报和二次征 集志愿填报,均设置三个志愿,增加选择空间,提高录取效率和精准度。调整普通高中综合录取办法。调整录取原则,即将基础素养评价和考查科目评价合格作为录 取的基本条件,将会考科目等级作为限制条件,以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进行择优录取。调整录取程序,仍然按照先录取指标生计划、再录取非指标生计划的顺序进行。 指标生计划只录取首次志愿填报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初中学校为单位进行录取;非指标生计划和征集志愿计划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的原则,以区县为单位进行录取。规范中考加分项目。按照省有关规定,只保留国家规定的加分项目;调整中职类学校招生办法,中职类学校实行提前注册及多次录 取的弹性招生办法;强化引导,积极组织好“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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