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一直是夏季的畅销品,大汗淋漓后吃一个西瓜或者哈密瓜,解暑又解渴,可是今天要说的这名男子,竟然吃瓜吃进了拘留所,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7月5日,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公园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店主的报警,称小吃摊内的水果被盗。店主隋女士在辖区小吃街经营着一家水果店,7月4日晚上她像往常一样关门落锁后回了家。第二天9点左右,当隋女士再次来到店铺,发现门锁被撬,原本摆放在货架上的哈密瓜也不见了。
了解到情况后,派出所民警会同合成作战中心民警立即开展调查,通过调查监控发现7月5日凌晨,一名男子出现在隋女士店铺门口,用工具将门锁撬开,在店内偷吃了一个哈密瓜后离开了。办案民警随即针对嫌疑男子的体貌特征展开调查,并于当天成功将其抓获。
经查,嫌疑人常某,本地人,2021年9月份因盗窃被广饶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22年6月份刑满释放,暂无固定住所。7月5日凌晨,饥肠辘辘的常某在小吃街闲逛,看着已经关门的小吃店,再看看身无分文的自己,便动了偷盗的念头,用随身携带的钳子连续撬开了几家店铺的门锁,偷盗了一百元现金,两瓶饮料,并在隋女士店内偷吃了一个哈密瓜。没想到,口腹之欲是得到了满足,自己也再次进了拘留所。
目前,嫌疑人常某已被张店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来源:张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