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淄博市委政法委:《反有组织犯罪法》已于5月1日正式施行

摘要 6月21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淄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鲍波就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暨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有关情况向社会发布。

6月21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淄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鲍波就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暨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有关情况向社会发布。

黑恶势力.jpg

据了解,2021年1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共9章、77条具体内容,主要包括:1.明确了反有组织犯罪的工作原则;2.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等定义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3.规定了预防和治理有组织犯罪的有关制度;4.规定了有组织犯罪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的具体制度;5.对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反有组织犯罪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这部法律的出台,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为此,全国扫黑办将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列为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十件实事”之一,要求将其作为政治任务、实事工程、基础工作来抓,不断提升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淄博市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有关情况

扫黑除恶斗争转入常态化以来,我市始终保持思想不松、力量不减、标准不降,各项工作实现了稳步推进。2021年,全市共立案侦办涉黑组织2个、涉恶犯罪集团3个、破获刑事案件307起,刑拘犯罪嫌疑人240人,打击战果排全省第1位。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衔接转进。市委高度重视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市委常委会议先后两次专题研究,市委书记江敦涛专门对扫黑除恶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第一时间调整领导机构,成立了28个部门为成员的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办法》;市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推进会、调度会,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市扫黑办组建了8名同志组成的工作专班,各区县组建了不少于5人的工作专班,并健全了定期调度、协调联动、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确保了各项工作有效承接、顺利转进。

二是加强宣传发动,持续营造氛围。按照“许换不许撤”“可增不可减”的要求,持续深化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特别是《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以来,专门印发了具体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确定了5月份为《反有组织犯罪法》主题宣传月,各成员单位按照按照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影像、报纸有专栏、短信有提醒、道路有条幅、电子屏有标语的标准,开展了一系列特色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播放扫黑除恶公益宣传片35个、LED屏标语30余万次,悬挂条幅8600余条,发放扇子等宣传品7万余个、印有扫黑除恶内容的核酸检测贴纸460余万张。

三是突出线索核查,狠抓案件办理。从严落实线索核查责任制,对重点线索进行挂牌督办和异地直核,全力推动线索真查实查、查深查透。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共侦办涉黑组织2个、涉恶犯罪集团5个、破获刑事案件362起,刑拘犯罪嫌疑人267人,同步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019.6万元;检察机关受理审查涉黑恶案件12起86人,对1起涉黑案件、8起涉恶案件涉及的6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审判机关对8起黑恶案件涉及的40名罪犯完成一审判决,对7起黑恶案件涉及的54名罪犯完成二审判决,共处置涉黑涉恶财产1.06亿元;纪检监察部门共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0起33人,党纪政务处分29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四是深化专项整治,彰显治理成效。加强部门联动配合,深入推进乡村治理、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金融放贷六大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截至目前,全市共制发“三书一函”205件,均已整改完毕;组织部门加强村“两委”候选人资格联审联查,所有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已全部清理出村干部队伍;自然资源部门排查矿产资源现场1091个,依法立案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件4起;水利部门查处非法采砂行为33起,清理非法采砂点18个;交通运输部门处罚违法货运源头企业1246家。

淄博市扫黑除恶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突出线索深挖。发动各层级、各系统深入摸排,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加强线索串并分析,确保查实查透;同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全力深挖彻查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二是坚持重拳严打。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涉黑恶犯罪,并以扫黑除恶斗争为牵引,严厉打击群众深恶痛绝的严重暴力犯罪和拐卖妇女儿童、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刑事案件,持续净化社会环境、维护公平正义,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三是深化行业整治。聚焦六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发挥好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对存在的乱点乱象主动出击、强力铲除,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四是抓好宣传发动。及时跟进新闻报道,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范围,加大对典型案例和扫黑除恶涌现出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动员广大群众投身扫黑除恶斗争之中,全力营造“全民参与、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来源:淄博市政府新闻办

编辑:刘璐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