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淄博市法院:淄博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到位率已达到90%以上

摘要 6月21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淄博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建明就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和《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有关情况向社会发布。

6月21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淄博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建明就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和《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有关情况向社会发布。

持续提升制度建设的整合度。推进组织领导机制、类案裁判指引、黑财清底等七项工作机制的贯彻落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全面依法、常态化开展的新阶段。始终保持依法打击的高烈度。自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一审涉黑恶案件10件64人,审结8件40人,受理二审涉恶案件7件54人,全部审结。持续加大黑财清底力度,全市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到位率已达到90%以上。注重提升综合整治的协同度。积极参与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整治行动,共向金融放贷等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33件,不断健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长效机制。

全力保障《反有组织犯罪法》落地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学习,提高贯彻能力。将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总牵引,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干警全面通过视频培训、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学习文本内容,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髓,真正做到依法依规、宽严有据、罚当其罪,有效提升打击、防范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二是强化宣传推广,普及制度成果。牢固树立“普法走在司法前”理念,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周活动,坚持传统普法与新媒体宣传并举,线上与线下互动,发放普法材料3000余份,制作宣传微视频7期,微信公众号阅读量2.5万余人次,有效提升法官说法的普及率和渗透率。三是强化统筹安排,抓好工作规划。结合全市法院“五源治理”工程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全面总结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成效,研究制定《关于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刑事裁判涉财产执行工作指引(试行)》,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全力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相关经验被省法院宣传推广。                                                         

淄博法院将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的认识,在政治站位、打击力度、协调配合上再提高、再发力、再攻坚,不断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推上深入。

持续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力以赴保一方平安、护万家灯火、守岁月静好。

精准能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聚焦依法裁判提精度、协同打击强烈度、宣传防范增强度,不断完善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制度保障。

不断加大《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力度。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理解与适用纳入法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员额法官轮训内容,聚焦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深入基层、强化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等重点,拓宽公检法联席会议等协作渠道,全面提升依法打击、精准打击能力。依托线下线上媒体平台,进一步加大《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推广力度,大力宣扬“打早打小”、积极预防的刑事政策,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来源:淄博市政府新闻办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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