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全区文明养犬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形成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文明养犬的良好习惯,6月20日上午,张店区组织开展文明养犬主题宣传日活动,区委副书记、区长苏振华,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邢乐峥,副区长、张店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店区养犬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张学勇参加。
此次活动在义乌小商品城南侧人行道设置主会场,各镇办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宣传点。活动现场,参与单位通过向市民分发《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宣传彩页,向市民讲解普及《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主要内容,规范养犬知识及不文明养犬处罚措施,村居、物业及社区网格员在各宣传点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倡导居民日常生活中遛狗牵绳,并随身携带袋子、纸张,及时清理爱犬粪便,保护环境卫生,增强了广大市民文明养犬的社会责任意识,掀起了此次活动的高潮。
近年来,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饲养宠物犬越来越普遍,随之而来的污染环境、犬吠扰民、犬只伤人等问题也越来越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群众人身安全。为顺应社会发展,顺应群众呼声。为此,淄博市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养犬管理条例》,针对不文明养犬顽疾,从细化行为规范、严格执法监管等环节着手,加强对养犬行为的管理;为保障养犬人合法养犬,规定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行为不受非法干涉,从制度设计上实现不同群体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条例》实施后,公安机关也将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依法管理、打击不文明和违规养犬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