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淄博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培育示范性教育集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全市每年打造10个以上示范性教育集团,利用三年时间,打造30个以上示范性教育集团,推出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集团化办学经验和办学典型,示范带动全市教育集团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通知》要求,各区县从现有教育集团中,遴选部分办学模式比较成熟、办学特色比较鲜明、办学经验有一定积累的教育集团,作为示范性教育集团培育对象;也可在充分分析、论证基础上,将拟新组建教育集团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功能区原则上每年确定1个教育集团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其他区县原则上每年确定2个教育集团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市教育局原则上从各区县重点培育对象中每年选择10个,作为市级示范性教育集团打造对象,予以重点关注和指导。
《通知》指出,要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模式、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支持保障方面的有效做法,及时总结推广紧密融合型教育集团内部人、财、物、岗位、职称等统筹共享的典型经验,推动教育集团品质内涵提升。
培育示范性教育集团是教育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确定的具体任务,是扩增优质教育资源,打造人民满意的优教之城的重要举措。《通知》要求,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遴选好培育对象,确保培育对象的发展潜力和典型性、示范性。要根据培育对象实际,制定针对性培育方案,整合区域教育资源,全面加强对培育对象的支持、指导。(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