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份“依法带娃”文件落地 开启家庭教育指导加速度

摘要 2022年1月1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中国父母进入了“依法带娃”的时代,家庭教育正式从“家事”上升为“国事”。

“家庭者,人生最初之学校也。”家庭教育是教育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终身发展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进步。2022年1月1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中国父母进入了“依法带娃”的时代,家庭教育正式从“家事”上升为“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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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守“小家” 多部门联合织密家庭保护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落实好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导家长“依法带娃”,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妇联、县关工委召开联席会议,在学习贯彻最高检、全国妇联、全国关工委签署的《关于在办理涉未成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大胆创新工作机制,会签了《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将司法保护融入“五大保护”,进一步壮大未成年人“保护圈”。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立足自身职能,创新能动履职,牵头会签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细则,主动凝聚政法机关、行政机关力量,建立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相融互通的格局,“以‘大家’守‘小家’,凝合力护成长,有力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落地落实。

下一步,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该实施细则,持续拓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形成保护未成人的强大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良好环境,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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