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淄博市发布《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餐饮单位暂停堂食,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暂不开放。然而,在如此严格的禁令面前,仍然有个别店家心存侥幸“顶风而上”,最终均被依法查处。
3月27日上午,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和平派出所民警在疫情防控检查过程中发现辖区内一餐饮店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营业,仍对外开放容留顾客堂食。经询问,店内经营者余某对其违规开放堂食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张店警方依法对余某予以治安处罚。
3月27日下午,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和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内某洗浴中心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私自营业。民警随即将店内负责人崔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经询问,崔某对其违规开放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张店警方依法对崔某予以治安处罚。
当天下午,和平派出所还查处了一家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私自营业的足疗店。经询问,店内负责人敬某对其违规开放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张店警方依法对敬某予以治安处罚。
张店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本着对公共安全负责、对自己和家人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一定要严格遵守政府防疫指令。对于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涉及疫情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惩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