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淄博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下发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服务指南,全面推行“非接触”、“不见面”模式,开通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延后办等方式和途径。
一.单位缴费
参保单位缴费、增减员等业务,登录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单位网上服务大厅https://zbybggfw.darewayhealth.com/SmPsc/#/orgLogin)办理。通过单位网上服务大厅的“医保缴费申报”功能发起自主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缴费。
二.个体以及居民缴费
1. 个体:“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灵活就业——医保自主申报)。根据提示信息完成缴费。
2. 居民:“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城乡居民-居民医疗)。根据提示信息完成缴费。补缴及其他特殊情况请先电话联系医保经办机构。
三.异地就医备案
1.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淄博医保”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功能(限备案地为省外地区),“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快速备案功能(限备案地为省外地区)。
2.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网上办理:“淄博医保”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功能(限备案地为省外地区),“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快速备案功能(限备案地为省外地区)。
电话端办理:拨打淄博医保热线电话0533-3120000进行备案。
四.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通过“淄博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我要办事-关系转移-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生成电子参保凭证;关系转移-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填写信息)。受疫情防控影响,医保关系转入时间办理可能会有延迟。
五.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中断及死亡人员申请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1.“淄博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我要办事-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办理。
2.拨打医保电话0533-3120000申请,提供本人银行账号后直接予以办理;无法提供本人银行账号的,待疫情结束后到经办大厅现场办理。
六.门诊慢性病病种待遇认定申报
“淄博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我要办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填写信息上传材料(近期一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无住院病历的需提供近期一级以上诊断证明书一份、两年内连续治疗的门诊病历复印件、近期化验单或检查报告复印件)。
七.慢性病人签约及购药
慢性病人可与本人签约单位联系,先行全额垫付药品费用并保存好购药凭证,签约单位可通过配送等形式提供送药服务,待封闭管控结束后,慢性病人持购药凭证到购买药品的签约单位报销结算。
以淄博市中心医院为例,如果您是该院签约的慢病患者,可通过以下渠道买药:
急需用药的淄博市中心医院签约慢病患者:关注“淄博市中心医院”公众号进入“掌上医院”,选择互联网医院——慢病云门诊——开具处方(仅限慢病药品)——选择医院配送——微信自费支付后送药到家,疫情过后到医院收费处打印电子发票并报销。
八.异地手工报销
异地住院及慢性病、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延期办理,参保人可于疫情结束后再提交报销材料。邮寄材料至所属经办机构办理(地址电话查询:“淄博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下方“联系我们”-“服务大厅地址”)。
淄博医保咨询电话:0533-3120000
来源:淄博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