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混过关、谎称阳性、扰乱秩序,淄博市通报3起干扰疫情防控典型案件

摘要 3月13日,淄博市公安机关通报3起干扰疫情防控典型案件,其中,周村警方对褚某、王某强涉嫌违法犯罪情况立案调查;杨某因编造不实涉疫情信息并将虚假信息截图在微信群内传播,影响恶劣

3月13日,我市公安机关通报3起干扰疫情防控典型案件,其中,周村警方对褚某、王某强涉嫌违法犯罪情况立案调查;杨某因编造不实涉疫情信息并将虚假信息截图在微信群内传播,影响恶劣,已被临淄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唐某拒不听从并且与民警、医护人员发生争执,造成核酸检测现场秩序混乱,公安机关依法对唐某行政处罚。

3月7日,褚某(男,48岁,威海市人,周村某学院食堂工作,现暂住南郊镇小方村)乘坐高铁、出租车从威海到达周村,当晚组织单位同事于某海、张某林、徐某、滕某胜、蒋某刚六人(均已被医学隔离)在校外某饭店聚餐。聚餐结束后,褚某欲进入学院,被门卫阻拦。后褚某乘坐同事王某强(男,48岁,周村人)私家车,自己平躺在车辆后排座椅上混入学院(有学院出入证),第二天早驾车离开学院,外出购物后返回暂住地。褚某自外地返周村后,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规定,组织单位同事聚餐聚集,存在疫情可能传播风险。在其欲进入学院遭门卫阻拦情况下,伙同他人采用欺骗手段,强行混入学校,造成疫情可能扩散风险,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褚某、王某强涉嫌违法犯罪情况立案调查。

3月12日,临淄公安分局网安民警工作中发现:网民杨某将一份结果呈阳性的核酸检测报告截图发布在微信朋友圈,后被多人转发。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经对杨某进行询问,杨某承认该核酸检测报告是自己伪造,出于开玩笑的目的在朋友圈发布。杨某编造不实涉疫情信息并将虚假信息截图在微信群内传播,影响恶劣,涉嫌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临淄公安分局已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3月11日上午9时左右,唐某(男,31岁,沂源县南鲁山镇人,暂住淄川区松龄路街道某小区)在罗村镇医院核酸检测现场,因不满排队时间过长,对医护人员大吵大闹。派出所现场执勤民警对唐某进行劝阻时,唐某拒不听从并且与民警、医护人员发生争执,造成核酸检测现场秩序混乱。民警遂依法传唤唐某至派出所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因扰乱单位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唐某行政处罚。唐某也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向现场医护人员赔礼道歉。

警方提醒: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齐心协力抗击疫情,切实对自己、家人以及社会大众的身体安全和健康负责。对于违反规定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予以处理。

来源:淄博日报

作者:王敬东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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