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户籍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淄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一级高级警长齐进山回答记者提问。
有记者问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后,群众最关心的应该是落户政策有哪些变化、具体怎么办理,请问,公安机关会配套出台相关的服务措施吗?
齐进山表示,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牵头部门,公安机关靠前一步,提前谋划,在《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同步部署开展了我市落户政策的调查研究,制定了《淄博市公安局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细则》(淄公发[2021]9号),已于2021年12月31日正式印发实施。该细则共6章45条,包括7类31项户口迁移登记业务,对城镇范围内的居住、投靠、就业和人才落户,以及农村地区落户、集体户管理等作了详细规定,立足“一次办好”,围绕减材料、减环节,明确了具体办理规程,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落户需求。另外,针对因二手房买卖、购买法拍房、离婚等原因办理户口迁移的特殊情况,作出明确规定,填补了政策空白,着力打造诚信友善公安政务服务环境。
同时,为做好政策解读和群众答疑工作,畅通群众沟通联系渠道,公安机关在各区县户政管理部门选拔11名业务能力强的户籍民警,组建“户口帮办”队伍,将于近日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和服务承诺;在“掌上户籍室”开设“户口帮办”专栏,一所一“接线员”,线上实时解答群众咨询,全方位做好政策咨询和答复工作。近期,市民可通过关注“淄博户政”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政策发布情况,也可以在“掌上户籍室”平台查询市、区(县)公安机关户政部门以及全市公安派出所户籍室联系方式和办公地址。全市公安机关户籍民警将竭诚为广大群众提供最高效、最优质、最专业的落户服务。
来源:淄博市政府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