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高级警长郑建波向社会发布淄博市公安局社会治安领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的警务理念,深化警务机制改革、经侦一体化、智慧勘查、电子身份证“全场景应用”、服务企业发展“双十条”等做法被公安部和省厅推广,全市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13.5%。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公安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交通安全问题,主动走访把脉问诊、积极回应民生关切,以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主线,以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为抓手,保持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立足主责主业,大力整治交通秩序。一是开展专项行动。开展秋冬季百日会战、移动污染源整治、“三车”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21项,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90万起,其中酒后驾驶7328起、货车超载16922起、客车超员4354起、违法载人424起、涉牌涉证1048起。下发情报研判指令26期,研判各类重点违法车辆993辆。依托市局大数据自主智用平台建立毒驾、失驾自主分析模块,累计推送毒驾、失驾车辆94辆。二是强化联席机制。定期联合交通部门对涉嫌非法营运车辆进行分析研判、证据固定,并将有关材料汇总移交交通部门。自2021年3月机制运行以来,累计联合取证车辆352辆,相关证据全部移交交通部门,由交通部门进行后续处置。三是警力下沉一线。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交警支队、大队机关三分之二民警、辅警到路口、到街面,持续整治车辆行人不各行其道、行人乱穿马路,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等交通乱象。优化交通组织,对中心城区69个路口、25条路段进行路口渠划改造、改进信号配时,对6条路段实施单行交通,搭建了“八纵九横”干线绿波网,车辆延误率下降38.8%,车辆平均行驶速度提高18%。在道路较宽、流量较小的支路,划定临时停车位2226个,允许夜间、周末等时段临时停车,有效缓解了“停车难”问题。
坚持科技强警,加速建设“数字交警”。一是落实民生项目。先后组织开展中心城区实施信号设施智能化改造一期及二期项目建设,建设完成了西七路以西及以东区域内156处路口信号设施智能化改造;依托市级统一的信号机管控平台,组织开展中心城区区域内路口的绿波化协调联控工作,为优化信号配时、科学实施交通组织提供保障支撑。截至目前,中心城区绿波控制协调路段增加到22条,张店城区“九纵九横”18条主干道路及高新区4条主干道路、范围内167个灯控路口实现绿波化协调联控,做强城市智慧交通大脑。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支队“情指勤督”一体化平台系统升级二期建设,丰富平台情报态势及功能。目前已建设完成互联网路况流量数据、前端设备采集过车数据、市城管部门智慧停车数据的接入,全市交通路况感知及图形化展现,在途车辆、机动车保有量、违法事故情况、警情处置情况及警力部署情况一图展现。多维指标科学评价,服务交通管理实战。三是出台工作意见。发挥“三同时”工作职能,以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为抓手,推动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意见》。今年以来,共对19条城市道路、1条国省道和5条城市快速路启动“三同时”工作。组织完成联通路、人民路、华光路等9条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移交工作,移交电子警察88处、卡口112处、视频监控96处、信号机33台、标志牌1265块、标线72301.84㎡、护栏46571.4m,涉及资金约5101.59万元。
系统治理整顿,夯实交通安全基础。一是细化分类指导。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指导各区县根据本辖区实际,分别针对山区道路隐患多、平原地区车速快、危化品运输企业集中等特点,分级分类制定了行动方案。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和业务咨询小组,联合各级教育、交通运输、住建、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人员,开展全覆盖、全链条、拉网式排查,确保安全隐患有效整改、动态清零。截止目前,组织各级各部门共排查各类交通安全隐患227184条,整治完成226705条,完成率99.8%。二是注重数据采集。组织开展“两路两车”专项整治行动,在全省率先研发应用了“两路两车”隐患台账信息统计系统,实现了全流程记录、全类型数据分析以及自动生成电子台账等功能。截止目前,共采集录入货车基础信息41581条、面包车基础信息68096条,排查整改两车隐患540条、两路隐患1025条。三是完善机制体系。落实道路安全隐患路段“重点排查、专家论证、部门联动、群众参与、政府督办”五项机制,坚持定期开展集中排查,依托“淄博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系统”,打造排查整治信息化、闭环式工作体系。年内,18处市级挂牌督办点段已经全部完成整治,经专家组评估,全部达到预期整治效果,近期将组织验收。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深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镇办、学校等创建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理念,积极引导群众安全文明出行。今年以来,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共向纪委、监委抄告酒醉驾违法驾驶人5288人,668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通过部门联动惩戒措施,强力震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媒体积极宣传创建工作成效,使示范典型成为社会各界学习的榜样,广泛带动社会各界参与创建活动。
来源:淄博市政府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