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将至 淄博市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

摘要 国庆中秋“双节”将至,商场购物、外出就餐将迎来高峰,许多商家也会抓住这一商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淄博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节日。

国庆中秋“双节”将至,商场购物、外出就餐将迎来高峰,许多商家也会抓住这一商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淄博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节日。

理性购物不盲目

节日期间,许多商家会推出降价、返利、打折等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面对各种优惠,消费者要坚持理性购物、按需消费,避免盲目消费、冲动消费,从而造成浪费。

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要留意商家是否明码标价,谨防虚假打折,要“货比三家”,看清商品价签所标内容,警惕商家以“降价、打折商品不许退换”为借口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注意查看商家推出的优惠券、折扣券、赠券等是否设置附加限制条件。

消费者购物时要注意保存购物凭证、票据,网购时还要主动询问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店家承诺等信息,并保存好购物页面截图、与店家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出现问题或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月饼消费不攀比

中秋佳节,月饼品种琳琅满目,促销手段花样百出,让消费者眼花缭乱。消费者购买月饼时需注意,不要被广告宣传、花哨包装所迷惑,要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购买。在购买月饼时,要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盛放容器是否清洁、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等内容,不要购买临近或超过保质期的月饼,注意查看月饼包装是否已破损、月饼是否已腐败变质,不食用变质月饼,采购的月饼应按标示的保存条件存放。此外,大部分月饼糖分、油脂含量较高,提醒消费者要适量食用,特别是老年人和患有慢性疾病的消费者要慎重食用,避免诱发疾病或加重病情。

节日饮食要健康

节日期间,亲朋好友聚餐较多,应注意饮食安全适度饮酒,同时切记节制饮食,勿暴饮暴食,确保身体健康。要响应“光盘行动”,切忌铺张浪费。外出就餐时要注意饮食卫生等问题,选择卫生条件好、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饭店就餐消费,用餐时应注意辨别食物色、香、味,颜色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口感是否变质,要了解所选菜品的详细份量、价格,结账前要注意查看消费明细,并索取发票。野外就餐时,注意防火安全,请勿采摘食用野生蘑菇等含有毒有害成份的食物,请勿食用异味变质的食物,烹饪时注意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外出旅行要留神

外出旅游时,消费者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并签订正式旅游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有异议,应与旅行社协商确定后再签字。

消费者在报名旅游时不要轻易签订商家定下的购物条款,拒绝不合理低价游的诱惑,谨防“低价陷阱”。要详细了解旅行社条款,并协商好售后服务的问题。同时,旅游购物时应做到货比三家。为保障自己利益不受侵害,建议消费者宜选择明码实价的商店,并在出行前要对自身所购商品有所了解,比较市场价格、了解商品特点、查明售价等。特别是在购买金银、珠宝首饰、手表等贵重商品时尽量不要冲动购买,一定要辨别真假之后再购买。

关注各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疫情风险情况,继续保持警惕状态,避免侥幸心理,做好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少聚集。在乘坐交通工具、入园游览时,自觉与其他游客保持间距。就餐时拉开桌椅间距,使用公筷公勺。自觉遵守旅游目的地、景区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将疫情风险降到最低。鼓励大家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参加跨省、省内团队旅游,但是一定切勿冒险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行。

消费者在消费后切记索取消费凭证,并妥善保存,当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违法经营的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45”及当地消费维权组织投诉举报电话。(李海荣 王蓓蓓)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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