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是就是有些人不走正道。近日,张店有一名女子逛街时看上了一件衣服,奈何价格太贵舍不得买,于是耍起了小聪明,趁卖家接待其他人时,就将衣服偷走了。没成想自己的小聪明却换来三日行政拘留。
7月27日14时许,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商城派出所接到辖区内一服装店老板报警称,其店内的衣服被盗。接警后,派出所民警会同刑事科学技术大队民警立即赶至现场。通过询问报警人孙女士,民警逐步了解到案件经过。当天中午,孙女士趁店里不忙,在整理试衣间内客人试穿过的衣服时,发现一件花纹西装上衣不见了。据孙女士回忆,上午10时许,一名中年女士曾试过此件衣服,难道是她?
孙女士马上调取店内监控,监控画面证实了孙女士的判断。监控显示,上午10时08分,一名胳膊上搭着衣服的中年女士进入店内,精挑细选了一番后,看了看吊牌价格后,就拿着那件花纹西装上衣去了更衣室。而等到这位女士试完衣服出来,孙女士就没再见过那件衣服。
确定了嫌疑人后,警方根据其体貌特征在一小区内将其抓获,并将其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女子姓刘,本地人。当天上午,刘某来到该服装店挑选衣物,发现这件花纹西装上衣特别好看。但这件衣服打完折还要700元,觉得价格太贵,不舍得买。刘某见店主无暇顾及自己,就将这件衣服拿下,走进了更衣室,将花纹西装上衣搭到了自己的胳膊上,随后又将自己的衣服盖到了花纹西装上后离开。目前,刘某因盗窃已被张店警方依法行政拘留。(许红 李若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