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快了,当场拿证,现在政府的审批效率真是没想到。”张店培飞教育培训学校负责人王女士拿着刚到手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兴奋的说。
“以前办教育培训机构需要准备申请表、营业执照等各种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还要到现场踏勘,现场踏勘通过才可以拿证。如果不通过,申请人需要整改,又得耽搁一段时间。”张店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科负责人介绍说,“现在实施了‘先入后验’改革后,方便多了。只要材料齐全,再填个承诺书,就可以当场发证,拿证后10天内再进行现场踏勘。”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日前,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率先实施行政审批“先入后验”改革试点,有效破解群众关心的行政审批堵点、难点问题。
“先入后验”,即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书面承诺已达到许可条件,审批部门当场办结,事后核验。审批部门制作申请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
申请人达到法定条件前,承诺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审批部门在申请人承诺达到审批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面核验,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法予以撤销。
“先入后验”的适用范围主要针对风险程度低, 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行政权力事项。经过梳理,目前已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20余项审批事项列入“先入后验”清单。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书面承诺达到审批条件, 审批部门可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事后进行现场核验.。
为防控审批风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完善审管衔接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于实行“先入后验”审批模式的, 审批部门将及时把现场核验结果推送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 发现申请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尚未达到承诺审批条件擅自经营的, 责令限期整改; 对虚假承诺、违反承诺或逾期不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将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审批部门, 审批部门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记入信用档案。
下一步,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 创新审批方式, 推动信用评价等级及评价结果在行政审批领域的广泛应用, 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先入后验”审批新模式, 大幅降低企业发展的制度性成本, 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助力淄博凤凰涅槃、加速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