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淄博市首个“全域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县”

摘要 据介绍,在省、市全面启动电子劳动合同推广应用后,高青县政府部门率先与“鲁班用工”平台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合作协议,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并提出电子劳动合同全域覆盖的目标,被市人社局批准为我市首个“全域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县”。

微信截图_20210722083638.png

7月20日,在天齐集团位于高青县的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荆德军拿出手机兴奋地给记者看已经签订好的电子劳动合同,他的笑容是来自心底的归属感和安全感。当天,全市电子劳动合同工作推进会在高青县召开,记者了解到,因农民工电子劳动合同推广迅速,高青县已被批准成为我市首个“全域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县”,目前在建工程项目基本实现农民工劳动合同电子化。

2020年,省人社厅确定淄博市和青岛市为“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市”,试点推广企业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工作。为何全市推进会议选在高青召开?原因很明确:推广速度快!应用效果好!据介绍,在省、市全面启动电子劳动合同推广应用后,高青县政府部门率先与“鲁班用工”平台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合作协议,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并提出电子劳动合同全域覆盖的目标,被市人社局批准为我市首个“全域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县”。

企业电子劳动合同平台是政府出资搭建,企业免费使用的推广方式,高青县作为淄博市劳务用工较大的区县,率先尝试,将目光瞄向了全国首家推出农民工电子劳动合同的“鲁班用工”平台。该平台相关负责人李大彬向记者介绍:“电子劳动合同是平台于今年年初研发的新产品,依靠大数据、互联网和远程服务,将传统的纸质合同搬到线上,将手写签名改为电子签名,方便快捷,节约环保,而且可以远程办理,大大节约了时间、人力、物力成本,更便于存储、保管。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解决了用工企业现实中可能存在的签订合同不够规范、不够及时等问题,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通过电子劳动合同,可以极大简化、优化用工企业及劳动者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流程,突破了线下劳务用工双方达成用工关系的局限性。”

电子劳动合同的推广应用效果如何?企业和广大农民工说了算,在天齐集团位于高青县的项目施工现场,几名农民工兄弟向记者展示了打开手机就能调阅的电子版劳动合同。“在工地上干活虽辛苦,但我们有了依靠,电子劳动合同随时都能从手机上查看,保障了我们的权益,现在我们农民工都是按月打卡领工资,心里踏实了,干活也更有劲了。”记者了解到,该项目施工现场累计在场人数459人(未计算临时用工),工人劳动合同共签署459份,合同签订率达到100%。

记者从现场获悉,在政府和人社、住建部门的强大合力下,电子劳动合同得到迅速推广,至今,已全部完成高青县工地覆盖,签署电子劳动合同超3000份,全市近30000份。

编辑:王蓓蓓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