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近日启动2021年淄博市重点研发计划(市外校城融合)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市外高校院所与淄博市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淄博市与市外高校院所合作备选项目分为平台建设类、技术研发类、成果转化类和产学研交流活动类。符合条件的这四类项目抓紧申报啦!
项目具体要求为:平台建设类项目:围绕“四强”及人工智能、氢能、无人驾驶、汽车轻量化、数字农业等全市重大产业布局及发展方向,支持市外高校院所在淄博建设或与淄博共建基础研究平台、工程化应用研究平台、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重点支持以市内企业为主导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技术研发类项目:以解决制约企业转型升级遇到的技术难题为重点,支持市内企业与市外高校院所联合进行专题研究攻关。重点支持符合“四强”产业及全市重大产业布局及发展方向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先进系统集成技术、核心装置(装备)研发项目。通过实施,项目应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并完成中试,达到在项目实施企业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条件;成果转化类项目:支持淄博企业与市外高校院所共同开展创新性强、产业化前景好、对产业发展带动明显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项目,重点支持曾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经列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获得的科技成果在淄博的工程化和产业化。通过实施,项目能促进企业转型发展,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产学研交流活动类项目:支持淄博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主动链接市外高校院所优质学科资源和人才资源,(自2020年3月至今)已联合开展的人才培训、重大技术交流和产学研合作等活动。
本年度淄博市重点研发计划(市外校城融合)项目以成果转化类项目为支持重点;对列入扶持计划的平台建设类、技术研发类、成果转化类项目采取前资助、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平台建设类项目每个区县推荐不超过1项,技术研发类项目每个区县推荐不超过4项,成果转化类项目每个区县推荐不超过6项(高新区推荐不超过10项),产学研交流活动类项目每个区县推荐不超过1项;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明确。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两年(产学研交流活动类项目除外);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基础条件和资金配套能力。项目申报主体为在淄博行政区划内注册的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其中技术研发类和成果转化类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原则上,平台建设类项目申报企业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应为省级备案新型研发机构;项目合作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知识产权归属、经费来源等。项目应具备一定实施基础;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批复市拨经费低于申请市拨经费的自筹补足,任务书指标不再调整;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全职工作人员。有在研的且尚未验收完成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实施本次申报项目。此次申报还规定了不予立项的内容。
据了解,此次实行网上申报,不受理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登录“淄博市校城融合发展计划管理系统” 在线填写(http://60.210.113.116:9090/,可从市科技局网站首页登录),申报项目提交后自动进入项目库,接受在线跟踪管理。申报项目将经审核推荐、综合评定、立项公示等。确定支持项目名单及资金分配方案,按规定程序完成立项文件的签发后,按程序拨付(前资助)扶持资金。项目实施期结束后,市科技局将组织项目验收,根据验收情况拨付(后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