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启明就制定了服务企业发展保障企业家干事创业“十条措施”“十条严禁”向社会进行新闻发布。
据了解,淄博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关心关爱企业家部署要求,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市县公安机关党委班子联系服务企业机制和服务企业发展、保障企业家干事创业《十条措施》《十条严禁》,全力打造“速度最快、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群众最满意”的公安服务品牌。
“挂包机制”搭建警企直通车
牢固树立“服务大局首先要服务发展,服务发展重点要服务企业”的工作导向,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带头,分工挂包联系全市35家重点企业、30个重大项目,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立联系直通车,每年至少到挂包企业走访座谈2次,深入了解企业所急所需所盼,现场办公帮助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市局党委委员联系服务的基础上,各公安分县局参照市局模式实行班子成员挂包联系服务机制,其他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落实“警企联络员”制度,做到主动跟进、全程服务,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近期,我们将专门召开企业家座谈会,邀请全市部分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面对面交流,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携手共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十条措施”亮出惠企清单
始终坚持“经济发展到哪里,公安机关就服务保障到哪里”的工作标准,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优势,从“开通惠企利企绿色通道”等10个方面出台精准服务措施,为企业发展、企业家干事创业保驾护航。在审批服务领域,针对治安、户政、出入境、车驾管等审批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流程、改进方式、延伸触角,切实提升服务质效。比如,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方便外地来我市投资、经商人员生产生活;在企业和工业园区密集区域增设车管业务办理服务点,方便企业就近办理重点车辆业务。在打击治理领域,强化公安主责主业,严打涉企突出违法犯罪,加强企业周边治安防控,提升企业经济风险预警防范能力。凡接到企业投诉治安问题,情况属实的,3天内开展专项整治。在执法管理领域,建立涉企警情快速响应机制,对侵害企业利益的警情,做到快速出警、规范受理、妥善处置。对企业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企业正常合法经营活动的影响。加强涉企案件监督检查,依法加快案件办理进程。
“十条严禁”划定底线红线
结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研究制定《十条严禁》,明确公安民警与企业交往界限,从严划定法律底线和纪律红线,做到既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又依法依规、廉洁用权,切实为各类市场主体架起“安全罩”“防护网”。依托12389投诉举报电话,对涉及公安机关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受理核查、第一时间规范处置、第一时间反馈答复。对企业和企业家反映的重大问题,一律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对违反《十条严禁》规定的,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是公安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刘启明表示,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用精准化打防擦亮淄博安全稳定的“平安底色”,持之以恒培育高品质的治安环境;用规范化执法塑造淄博公平正义的“法治品格”,持之以恒培育高品质的法治环境;用高质量服务涵养淄博开拓创新的“活力源泉”,持之以恒培育高品质的政务环境。压紧压实《十条措施》《十条严禁》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坚决兑现我们的郑重承诺。同时,将结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开展集中督查和问题整改,用实际行动和实实在在的成果让群众感受到公安机关的新形象、新变化、新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