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 开创水利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摘要 为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制定了《淄博市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节水约束管理,完善节水标准体系,加强取用水监管,全面推进工业、农业节水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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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节水优先 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为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制定了《淄博市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节水约束管理,完善节水标准体系,加强取用水监管,全面推进工业、农业节水提质增效。严格用水过程管理,夯实节水工作基础。不断深化非居民计划用水管理,严格执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促进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污水排放。扎实推进水平衡测试工作,积极引导用水户加大用水工艺改造力度,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型技术、工艺、设备,不断提高用水效率。突出节水载体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和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有力带动了社会各界节约用水。2019年,淄博市被正式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全市8个区县全域建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淄博市2家企业被评为国家节水型标杆单位和水效领跑者,104家企业被评为省级节水型企业,19家单位被评为省级节水型单位,53家小区被评为省级节水型社区,3所高校创建为山东省节水型高校。开展节水课题研究,打造“淄博节水”品牌。自2016年以来,高质量完成了水利部委托的《典型地区计划用水管理现状分析》《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2008)》修订、《计划用水指标科学核定方法研究》等项目,充分体现了水利部对我市节水工作的肯定。2020年,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了《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陶瓷砖》《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水泥》两项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在省内首开先河完成地市一级用水定额编制工作。

严格管控水资源开发利用 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优化水资源配置,实行水资源调度令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产、以水定人”的原则,科学制定年度用水控制目标计划,根据我市水情工情,及时下达调度令,调整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全市生产生活用水需求。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修复地下水环境。坚持“控采限量、节水压减、水源置换、修复补源”综合施策,大力推进超采区综合整治。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超采区治理资金累计1.5亿元,助力超采区治理任务较重的区县完成地下水压采和水源置换任务。“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压减浅层地下水3316.15万立方米、深层承压水645.2万立方米;共封填(存)浅层地下水自备井367眼,封填(存)深层承压水自备井78眼,浅层地下水水位回升了4.44米;深层地下水水位回升了8.58米。超采区地下水生态得到明显修复。积极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夯实水资源监管基础。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市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取水口核查登记工作,累计核查登记的取水口32693个,涉及的取水单位(个人)3436个,登记取水口取水总量98757万立方米,全面摸清了全市取用水家底,形成了全市取水口信息“一张图”,建立了反映取水口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一本账”。目前,在全市部署开展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进一步完善取用水管理制度,健全取水口动态更新机制和取用水监管机制,切实强化和规范取用水管理。

科学推进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扎实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联合多部门印发了《淄博市水土保持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专项考核,有力推动了全市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健康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实施国家、省级、市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39项,总投资1.4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0.3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5条。“十三五”期间,开展扶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16项,惠及46个贫困村,为贫困村新建修整水平梯田2374.7公顷,栽植经济林水保林2959.8公顷,修建蓄水池115个,新建生产路42.7千米,精准强力加快推动乡村生态振兴。积极争取将“山区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列入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加大市级水土保持治理投入。制定印发《淄博市水利局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施办法(暂行)》,坚持“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采取政府扶持、民办公助、以奖代补方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我市2个园区被水利部评定为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水土保持工作一直位居全省领先水平,连续4年在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力度。“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表)1133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47亿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89项,开展市县两级监督执法2583次;人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65.09平方公里。高位推动,压实水土保持监管责任,召开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和考核评估推进会议,分解落实各区县疑似违法违规图斑查处任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建设项目,严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顶格处罚并纳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黑名单”。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进程。2017年起,全省率先(除试点城市济南外)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在全市范围开展了2010—2018年30项省市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图斑精细化监督检查工作及2018年—2020年市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区域监管工作并形成报告,实现了治理项目和生产建设项目信息化监管的全覆盖。连续4年,监测收集全市全年度水土流失数据,次年编制《淄博市水土保持公报》(2017、2018、2019年度)并向全社会发布,全国水土保持信息上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平台等系统的市县生产建设项目信息录入率达100%。

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稳妥应对旱情汛情变化

建设防汛抗旱自动化系统,提升水旱灾害防御预报预警能力。实施了防汛抗旱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在原有287处雨量水位站、131处视频监控站的基础上,针对大中型水库和市级骨干河道等重点区域增设40处雨量水位监测站点,50处视频监控点,开发了太河、田庄、萌山三座大中型水库洪水预报系统,提升了省市县三级水利防汛调度视频会商系统,升级改造了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及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项目,172座水库视频监控已全部安装完毕并完成调试,提升了水文信息化超标准洪水的水文监测预报能力。备齐备足应急物资储备,配齐配强水旱灾害防御技术专家队伍,充分做好救援准备。建立市县两级水旱灾害防御专家组,编制了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淄博市城市(孝妇河、淄河)和小清河淄博段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修订了172座水库、7条市级骨干河道防御洪水方案和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使防御实现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20年,全市共储备水旱灾害防御物资5832万元,落实水利防汛抢险队伍23支904余人,修编水旱灾害防御预案2842个,开展培训56次5178人次,开展演练26次2660人次,扎扎实实做足了最充分准备,确保了全市安全度汛。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水旱灾害防御信息,进一步提高了群众转移避险和自警自救能力。严格开展巡堤查险,做好山洪灾害易发区域和重点部位巡查防守。围绕山洪灾害易发区域和重点部位,严格落实巡堤查险有关规章制度,做好巡查防守。加强指挥调度和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和水工程运行情况。每值班组配齐带班领导、值守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确保出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全力推进水毁修复工程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进一步提升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平。2020年,按时完成了全市水毁工程修复项目140项,完成了7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在沂源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基础上,在全市开展了小型水库管理示范带动年活动,完成了38座小型水库管理房建设、57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加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督导,制定专项督导方案。扎实推进全市大中型水库、水闸、堤防等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沂源县红旗水库、耿庄水库通过了省级试点验收。

抓严抓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保障水资源安全

规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巩固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严格按照标准开展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确保监测项目、频次达到标准要求,建立“月测月报”制度,排查性全指标分析实现全覆盖。不定期对水源地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解决,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保障水源地饮水安全。组织编制了我市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对我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进行了全面评估,客观查找了我市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同题,提出有效改进措施建议,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地饮水安全。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了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平。建设了水资源智慧管理平台,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计划用水管理、水资源保护等主要业务工作的智慧管理。组织研发了水源地保护区巡查定位系统,进一步提升水源地管理信息化水平。建设大武水源地三维可视化信息系统,建立了大武水源地及周边256平方公里范围内500米以浅的三维可视化模型,将三维地质结构模型与地下水水流、水质数值模拟进行了无缝对接及一体化展示,为大武水源地管理和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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