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孙英涛就淄博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向社会进行新闻发布。据了解,今年全市范围内具备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设施条件的学校共355所。
日前,为解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和体育场地设施分布不均衡、不足的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通知》(淄教字〔2021〕35号)。
通知包括开放学校范围、开放条件、开放时间、开放工作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五部分内容。
孙英涛表示,关于开放学校范围及时间,按照“应开尽开”的原则,今年全市范围内具备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设施条件的学校共355所。其中,5月1日前,302所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要全部开放到位;6月30日前,剩余53所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要全部开放到位。
《通知》规定,各区县要积极争取财政投入,督促指导开放学校进一步完善学校开放区域隔离、设施维修维护、夜间照明、公共厕所(或移动厕所)、环境卫生设施等开放条件,统一办理公众责任险,严格落实省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要求,完善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办法,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打造全民健身新阵地。
《通知》明确,各区县要指导开放学校综合考虑群众健身需求、不同季节和天气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开放时间。原则上,早上学校开放时段结束时间不晚于7点,晚上开放时段结束时间不早于21点。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白天也要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因特殊情况暂停开放的,需提前向社会公示原因和期限。
下一步,市教育、体育等部门按要求每年对各区县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年度考核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市对区县政府教育督导评价指标体系。各区县也要建立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奖补机制,通过组织专项督查、抽查等措施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开放措施落实到位,稳步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