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淄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厅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曙光,副主任王法亮、王可杰、卜德兰、巩曰锋,秘书长祁连山出席;市政府副市长毕红卫、市法院院长梁久军、市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民和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刘曙光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是在我国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迈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期间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我们进一步深刻理解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新的遵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大会精神,努力做到思想对接、思路对接、规则对接、工作对接,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力提速落实突破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决议》为抓手,持续落实好市委落实突破年部署,为推动全市“十四五”强势开局、昂首起步贡献人大力量。
刘曙光强调,新任命的同志要践行誓言、牢记使命,切实担负起再塑淄博城市辉煌的时代责任。要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高质量发展的责任。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扎实办理代表议案建议,落实好全市2021年十大重点改革攻坚事项,全力办好人代会票决确定的重大民生实事。要依法履职、廉洁自律,塑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3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魏文静为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吴宗乐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赵剑为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孙英涛为淄博市教育局局长;
王晓东为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周洪刚为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良宪为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晓红为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杜海圣为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苏凯为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雪颂为淄博市体育局局长;
陆汉明为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立明为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何恒斌的淄博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王克海的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王瑛的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李德刚的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周茂松的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孙刚的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高义波的淄博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孙英涛的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周洪刚的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魏文静的淄博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
边存鑫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树礼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孙慧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牛钢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记者 梁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