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淄川区市场监管局岭子所、淄川区消保委岭子分会,在岭子镇王家村大集开展了“消费维权进农村”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群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单页,现场为群众讲解了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依法维权的方法和途径,倡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正确维权。
不少群众表示,学习一些消费维权知识是非常有必要的,能让我们知道在消费过程中如何正确维护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围绕今年“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主题,岭子所将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力度,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风清气正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