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桓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二届全委会在桓台宾馆举行,会议换届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并发布了桓台县消保委8年来的工作报告。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明亮,桓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伊茂彦出席会议并讲话。
县消保委第二届委员会由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文旅局等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密切相关的28家单位组成。
会上,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聂爱红受第一届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通过了《桓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章程》修订说明,投票选举出了43名常务委员。
淄博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山东天齐华迅汽车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黄河龙集团等企业代表交流发言,会议同时发起了“凝聚你我力量 共创放心消费环境”倡议。
伊茂彦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桓台县消保委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履行社会监督责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改善我县消费环境、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希望桓台县新一届消保委,以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中心,以改善消费环境为目标,严格抓好消费投诉受理、消费教育、消费监督等各项工作,振奋精神、加力提速、落实突破,开创桓台县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明亮在讲话中指出,新一届消保委要充分发挥9个消保委基层分会、70个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等作用,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平台建设,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推行消费投诉和解机制,成立桓台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协调指导委员会,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大维权”的协同共治新格局。构建完善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着力完善大消保、大维权网格体系建设,特别是重视农村地区的维权网络建设,建成消费维权联络站70个,扩大消费维权覆盖面。
近年来,县消保委工作亮点频出——
采取多种方式深化消费宣传,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以3·15活动为主线,深入开展消费宣传活动。八年来,与县委宣传部、各消保委成员单位联合组织16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和金秋3·15活动。参加单位300多家次,共发放宣传材料10万多份,受理咨询和投诉500多起,获得社会各界好评。
科学引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消费维权的良好氛围
适应社会发展潮流,利用桓台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消费警示、维权案例等,尤其是围绕新消费倡导的理性、文明的消费理念,在各个时间节点发布消费提示,拉近了与消费者的距离,提升了消费品质。
覆盖城乡、畅通高效的消费维权网络进一步完善
大力推进12315进商超、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和进旅游景区活动,定期巡访,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及时了解经营者的消费维权情况,加强对消费维权点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解决消费纠纷的能力。
积极参与市消保委组织的宣传活动
参与开办《消费面对面》《品质消费》栏目,通过现场连线的方式,实现商家、消费者、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对话,高效快捷答疑释惑,调处投诉,拓展消费者的维权途径和维权效率。
围绕“三项活动”,强化社会监督,消费者满意度提升
多形式开展消费体验。针对消费者最关心的食品安全、商品质量问题,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开展消费体验活动10余次,走进11家企业,让广大消费者亲身体验生活中所食、所行、所用商品生产服务的全过程,有效提振消费信心。
多领域开展消费调查
先后开展了十大商超服务质量调查评议、交通客运场站服务体验调查、汽车售后及维修服务问卷调查等有影响力的消费调查活动,同时,配合省消协针对仿真水弹枪、通信运营商、预付式消费等突发集中事件开展了调查分析活动,促进了行业企业健康发展。
多角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通过违法行为查处、曝光侵权典型案例、专题研究、参与听证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等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合力维权,“大调解、大维权”架构卓有成效
三方联动,完善多元调解体系。将人民调解机制引入消费纠纷领域,有效地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联动衔接,进一步减少了维权成本、完善了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依托县消费纠纷调解工作联动机制,在市场监管所设置“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村居、社区、企业建立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确保辖区内消费纠纷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协同共治,构建“大调解、大维权”机制
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平台作用,八年来,全县消保委各行政执法部门处理投诉4万件;县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咨询0.1万件,投诉0.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0万元。
强化信用约束,落实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持续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并严格落实动态监管、定期复核等相关制度,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促进企业强化社会责任,诚信经营。
全面动员,发展维权志愿者队伍
通过聘请“大学生村官”和“服务社区大学生工作者”,在全县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中精选,在全县范围内招募等方式,发展壮大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至70人,积极发挥监督员、情报员、宣传员作用,营造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