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记者从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了解到,我省正式启用《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有了“电子优待证”便可享受我省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各市互认、全省通用。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鲁政字〔2020〕24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推行《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以下简称《老年人电子优待证》),提升办证便捷性,确保老年人能够快捷享受我省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启用。
《通知》明确,我省及省外来鲁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一律享受优待政策。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2021年推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享受我省老年人优待政策,各市互认、省内通用。
《老年人电子优待证》申领及使用说明
《老年人电子优待证》申领流程
1.手机通过应用市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并登录;
2.在“爱山东”App首页,点击搜索框,输入“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办理”,找到该服务并进入申领流程;
3.进入服务后,按照页面提示,选择当前用户所属地域,上传1寸个人照片及身份证正反面(可通过手机提前拍摄好所有照片),勾选承诺协议,点击“提交”按钮,进入证件效果预览页面;
4.在证件效果预览页面,检查个人信息及实际卡面效果(个人照片必须保证面部清晰,无遮挡,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否则会导致证件不可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
5.申请提交后,可在“爱山东”App—点“我的”—点“我的办件”,查看审批结果。
注意:用户提交成功后,需后台数据核验和信息同步,一般不超过1小时,即可发放电子证件;申领流程每个用户只需操作一次,以后可以直接去电子证照模块亮证使用,无需重复申领。
《老年人电子优待证》使用说明
1.为方便使用,可将电子老年优待证添加到“我的证件”,方便后续使用时快速打开。本操作只需在首次使用时操作一次,具体操作说明如下:打开“爱山东”App—点“我的”—点“我的证件”—点“全部证件”,进入电子证照模块,点击“添加订阅”,在“卫健委”类型下找到“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点击“订阅”按钮,即可完成证件订阅。
2.亮证使用:订阅电子证件成功后,点击“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即可亮证使用。
山东省老年人优待政策具体内容
1.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2.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
3.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需要住院的,优先安排住院;省外老年人来鲁旅行期间突发疾病的,医疗机构提供急诊“绿色通道”;
4.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园、景点免购门票;社会力量兴办的公园、景点,七十周岁以上免购门票,不满七十周岁半价购买门票;
5.免费进入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
6.按时段免费或半价进入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健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