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六项措施保障节日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摘要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张再刚25日表示,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妥善安排节日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张再刚25日表示,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妥善安排节日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5日上午,民政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问:现在距离春节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请问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民政部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障节日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张再刚回应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民政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妥善安排节日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加强对已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监测排查,主动发现、精准识别困难群众,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范围。全国共有4420万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665元,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5842元,分别同比增长7.7%、11.3%。

二是财政部、民政部提前下拨2021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41.62亿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需求。

三是督促地方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金。鼓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为困难群众发放节日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

四是部署地方根据食品等物价波动情况,视情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五是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各项政策措施,努力降低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明确对受疫情影响陷入生活困境的群众,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可采取增发救助金、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和生活物资、暂缓退出低保等方式,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六是指导北方地区实施冬季取暖救助,确保寒冷地区困难群众冬天不受冻。据统计,黑龙江、辽宁等北方地区累计发放取暖补贴超过18亿元。

编辑:杨冬梅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