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检察院执检办案团队,连续五年业务工作成绩位居全市前列, 是受到最高检第五检察厅通报表扬的优秀办案团队。其中,第三检察部主任孙丽华曾获评全省优秀检察官和“齐鲁最美检察官”。
第三检察部主任 孙丽华
四级高级检察官 郝立新
该团队所办案件连续三年获评高检院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其中四级高级检察官郝立新、高立群所办理的高某臣等人骗取贷款案羁押必要性审查案入围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备选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典型案例。
他们始终践行“精于工,匠于心,品于行”的“工匠精神”,用工作实效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执检工作答卷。
把好关、办好案
把好刑执关口,破除监督盲区。严格把好刑罚交付执行“入口关”,聚焦“收押难”、“送监难”的刑罚交付执行的难点问题,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及看守所的沟通,会签《审前未羁押判实刑罪犯交付执行协作办法》,对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案件开展集中清理专项活动,切实维护刑罚执行权威。
注重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人权保障。深入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对于侦查过程中是否存在非法取证工作,通过针对性询问犯罪嫌疑人、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或值班律师意见和调取入所体检档案等一系列手段,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诉讼权益。
疫情期间,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
勤思考、多跑腿
勤思考、重合作,积极推动财产刑执行案件“去库存”。积极推动财产刑执行案件“去库存”。在个案基础上,及时以职务犯罪、危险驾驶等类案为重点,对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察监督。对判有财产附加刑的案件一案一表、一人一档进行登记,联合法院共同探索出对财产刑执行“文书审查、信息收集、能力评估、检察监督”的工作对接模式,并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向某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
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多跑腿防止罪犯“脱、漏管”。制定《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制度》,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对日常监管教育措施不到位、不规范现象进行及时反馈通报。对乡镇司法所不定期开展巡回检察,及时发现各类问题并发出书面纠正意见,有效防止了社区服刑罪犯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现象的发生。
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刑执团队在社区矫正现场开展检察监督
要细心、有耐心
用细心监督引导文明规范监管。强化对监管活动的动态监督,深入在押人员生活、学习、劳动现场,重点巡视检察在押人员监室、收押室、医卫室、食堂等监管场所,防止和纠正监管执法活动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
对监管场所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察监督
打造检察官人文讲堂,用耐心化解在押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消极情绪。开设“检察官大课堂”,强化对在押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和帮扶教育,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和司法救助,引导其自觉遵守监管秩序,促进不良行为矫正。开展社区矫正普法宣讲,上好“入矫第一课”,明确社区矫正对象应遵守的相关规定,劝诫其认清身份并珍惜缓刑机会,争取早日重新融入社会,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社区矫正对象上好“入矫第一课”
下一步,他们将继续发扬执检团队“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坚守铁一般的理想信念,树立铁一般的纪律作风,深刻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做到真正让党放心、让人民信任。(文字:孙丽华、翟若愚、魏枫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