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上午,淄川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服务中心挂牌仪式在淄川区烈士陵园举行,区政府副区长孙鲁岷出席并致辞,区烈士陵园主任刘先虎主持,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烈士纪念设施志愿管理员等参加。
孙鲁岷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翟配海为服务中心揭牌,这也是鲁中成立的第一个区县层面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服务中心。该中心同时加挂淄川区烈士陵园服务中心和淄川区马鞍山抗战遗址服务中心两块牌子,将对全区23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服务管理,包括搜集、整理、编纂烈士事迹和相关史料,鉴定烈士遗骸、认定迁移无名烈士墓,宣传、讲解全区烈士事迹,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等工作,标志着全区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
淄川区是革命老区,历史上有“小延安”之称。据统计,全区共有2258位革命烈士英名,其中淄川籍1479名,外籍779名,几乎每个镇、村都有革命烈士。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去年疫情期间,在完成防控任务的同时即抽调专人进行全面摸排调研,详细查摆问题,制定全面提质改造方案。通过举行“缅怀英烈 感恩思源”定向捐助活动,募集了120万元修缮改造资金,有效解决了资金难题,经过几个月扎实苦干,于2020年11月底全面完成设施修缮、测绘定界、制度版牌增设、环境绿化、烈士事迹发掘等提质改造工作。
目前,全区23处烈士纪念设施均实行分级管护,严格责任追究。成立了烈士纪念设施志愿管理服务队,实行区、镇(街道)、村(居)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主任(站长)负责制,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全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法定职能,各镇(街道)每月对辖区内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开展1次检查;村(居)每周至少对烈士纪念设施情况开展2次检查,志愿管理员每天1次做好日常管护,建立管护工作台账。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对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的,依法严厉打击,对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