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坚持党建引领 乡村振兴底气足

摘要 近日,高青县召开了金融赋能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暨农产品推介招商会,16家省市县三级采购商代表与合作社代表签约,4家银行机构授信20家合作社2350万元,69家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展出各类优质农产品145种,20余家新闻媒体共同见证。这是高青县展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果的一个侧影。

近日,高青县召开了金融赋能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暨农产品推介招商会,16家省市县三级采购商代表与合作社代表签约,4家银行机构授信20家合作社2350万元,69家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展出各类优质农产品145种,20余家新闻媒体共同见证。这是高青县展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果的一个侧影。

去年以来,高青县坚持党建引领,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通过织密体制机制、拓宽发展路径、激活后劲活力,厚植集体经济发展基础,截至2020年底,高青县309个村集体经济已全部超过5万元,其中突破10万元以上的村242个,占比78.3%。

织密体制机制,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强基固本”

建立帮扶机制。每个镇(街道)择优选取5至10个集体经济扶持村,明确“四个一”联系指导责任,每个镇(街道)确定1名县委常委联系指导,每个村确定1名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推动,每个村指派1名市县派第一书记驻村帮扶,每个村确定1个县直部门结对帮包,形成发展集体经济强大合力。

压实发展责任。将发展集体经济列为县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领办项目,予以重点推进。将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列入抓镇促村责任制考核和基层党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对集体经济强村优先选树为“红旗村”,对集体经济发展滞后的,由县委书记约谈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开展“三资”清理。全面铺开农村资金、资产、资源“三资”清理工作。经过一年努力,309个行政村集体“三资”专项清理工作全部完成,共清理规范土地11.55万亩,新清理出土地、池塘5.6万亩,清理已有合同3.8万份,重新完善签订合同2.6万份,新增村集体收入1111万元,为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奠定基础。

拓宽发展路径,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指路领航”

加大政策支持。县级层面出台指导意见,明确土地流转、产业带动、服务创收等10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路径,在财政支持、用地保障、金融税费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围绕黑牛、奶牛、果蔬、小龙虾等特色优势产业,以现代农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为载体,形成“党支部+合作社+土地流转”“党支部+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多种发展模式。

强化支部领办。县级出台推行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实施方案,总结提炼土地流转型、股份合作型等6种合作社发展典型,制定合作社运行标准体系,建立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数据库和“分布图”,设立政府贴息专项基金,落实“强村贷”208万元,截至2020年底,全县成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319个,覆盖所有行政村,助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村“清零”。

突出智慧赋能。以入选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县为依托,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强化农业全链条、农村全领域的数字赋能改造,建设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新零售”等模式。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化MAP全程社会化服务小麦玉米面积达20万亩,省供销社土地全程托管服务5875亩。打破就村抓村,成立10个联村党委、合作社联合社,统筹区域产业发展,形成抱团取暖新路径。

激发后劲活力,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赋能增效”

开展“红旗”选树。县级出台“五面红旗村”选树文件,对集体经济稳定增长、措施有力、管理规范的村,选树为县级“集体经济发展红旗村”,增加村干部一定绩效报酬。同时,结合村党组织书记履职评估,将集体经济发展思路不宽、措施不力的,纳入村干部“黄牌”管理,及时督促提醒。

强化管理监督。建立农村“三资”监管长效机制,推行“阳光村务”工程,打造“互联网+财务公开”网络监督平台,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群众实时监督,镇、管区和村三级分别逐笔逐项审查,县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局等每月进行专项检查,对不规范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法违纪问题从严处理,形成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财务公开机制。

注重收益分配。建立项目收益分配机制,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支部领办合作社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益金、公积金后,入社成员按股权分红,收益分配写入合作社章程。建立土地流转得租金、产业发展得现金、就业务工得薪金、政策奖补得奖金,入股分红得股金“五金”模式,让群众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淄博日报记者 李子亭)

编辑: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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