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业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获332.87万元,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获316.67万元……记者获悉,2020年,淄博高新区347家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材料均获审核通过,补助金额共计7300余万元,申报企业数量和补助金额均列全市第一。
记者了解到,该项政策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相叠加,对企业研发创新实现“双重”激励作用,极大降低了企业创新成本。一直以来,淄博高新区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动协同,积极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政策,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研发投入统计等工作加强政策宣讲,全力推动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据悉,受补助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淄博高新区境内注册、会计核算健全的居民企业;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所属范畴,并已申报享受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2019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2019年度研发投入须较上年度增加且占当年销售收入的3%(含)以上;2019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2019年度研发投入须占当年销售收入的5%(含)以上。补助标准为:符合上述条件的2019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按其2019年度较2018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10%给予补助;符合上述条件的2019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按其2019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不足1万元的企业按1万元补助;以上补助资金,省、市、县三级分别按照50%、25%、25%的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