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张店公安分局体育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放在楼道内的自行车不见了。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报警人张大妈描述,2020年12月31日16:30左右,她把自行车停在楼道内,想着在楼道内应该挺安全,就没有上锁。1月1日早上,张大妈出门时还看见了自己的自行车,可是等到晚上回家,自行车就不见了。
派出所民警会同合成作战中心通过调取周边监控等手段,最终确定嫌疑人为曹某。让民警意外的是,曹某刚被张店公安分局公园派出所行政拘留。
原来,1月4日,曹某在路过淄博人民公园北门时,偷走了一辆未上锁的自行车,后来把车卖给了一收废品的。
1月12日,体育场派出所民警将行政拘留执行完毕的曹某传唤至所内。
经询问,曹某,高青人,无固定工作。因没钱吃饭,曹某便萌生了偷盗的念头。
刚刚结束7日的行政拘留,曹某再次因偷盗被张店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年关将近,请市民一定要看管好财物,自行车或电动车停放后一定要记得落锁,做好防盗措施。(许红 孟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