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淄博用水供需“紧平衡”条件下,面对干旱以及“温比亚”“利奇马”台风等极端天气,淄博市水利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治水方针,聚力做好水资源管理、饮水安全、河湖库管理、水旱灾害防御等主责主业,水利基础设施进一步健全,水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十三五”时期保持了水利事业健康科学发展的良好态势。
12月17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了淄博市“‘十三五’成就巡礼”系列新闻发布会第9场,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龙辉就淄博“十三五”水利建设取得的成就进行新闻发布。
王龙辉表示,“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市水利系统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围绕破解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水安全问题,资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水利改革发展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他从四个方面介绍水利工作有关情况。
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初步建成
全力打赢水旱灾害遭遇战。严格落实水旱灾害防御职责,科学修订工作预案,组织开展防御演练和风险隐患整改。2015年,面对持续严重干旱,全市投入抗旱资金1.12亿元,利用机井、抽水泵站及水库放水灌溉浇地818.76万亩次,解决32.23万人吃水问题,挽回粮食产量。2019年,面对百年一遇,局地达二百年一遇的“利奇马”台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提前主动预防,及时会商研判,科学统筹调度,全力抢险救援,实时调控水库泄洪流量,最大限度发挥水库调蓄滞洪能力,减小河道行洪压力。台风期间,太河水库累计拦蓄洪水9802万立方米,下泄洪水3101万立方米,削减洪峰84%;萌山水库累计拦蓄洪水4424万立方米,下泄洪水2400万立方米,削减洪峰63%。
加快补齐水利工程建设短板。“十三五”时期,组织实施东猪龙河下游段、新城区防洪河道下游段、孝妇河黄土崖段综合治理工程等,组织开展孝妇河、沂河、乌河等河道及其支流中小河道连片综合治理,累计治理河道300余公里;同步完成2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19年“利奇马”台风过后,结合省统一部署和淄博实际,梳理确定水毁修复、巩固提升、抗旱水源、水利信息化共四类101项工程,总投资56.83亿元。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疫情,从3月20日开始,利用三个月时间,集中实施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组成专班6个工作组,建立6项机制,严格执行36项具体措施,不等不靠,全力以赴,于6月20日提前10天完成今年主汛期前建设任务。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42亿元,提前完成年度任务。
完善农田水利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职能划转之前,2016至2018年累计完成投资2.23亿元,新增节水灌溉面积7.8万亩,提升灌溉面积0.83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8.8万亩。持续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建设,2016年、2017年实施高青县马扎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改善灌溉面积18.02万亩;2017年,实施太河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改善灌溉面积17.7万亩;2020年实施高青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灌溉工程,规划总投资为5.03亿万元,计划12月底前完工。
水资源管理保护成效渐显
“十三五”期间,持续深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水资源科学优化配置。
抓源头,持续强化取用水管控。探索实行用水调度令制度,规范开展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各年度全市用水总量均控制在省定年度12.87亿立方米以内。狠抓地下水开发利用管控,逐步压减地下水许可取水量,有序封停自备井,对上争取并实施临淄区、周村区、桓台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国家及省试点项目。2016以来,全市共压减浅层地下水2670.2万立方米,压减深层承压水625.2万立方米,全面完成省定压减任务。根据水利部通报,今年第二季度淄博浅层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同比上升5.17米,在全国同类型108个城市中位列第一;第三季度淄博深层承压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同比上升4.18米,在全国同类型37个城市中升至第二位。
抓保护,切实保证水源地安全。组织编制《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并经市政府批复实施。在定期开展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基础上,编制全市水源地生态修复方案,制定水源地生态修复责任清单,做好技术指导。严格执行重要水源地水质月检通报制度,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协同配合,规范开展水政监察。科学调整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8年6月底大武水源地停止供应饮用水,2019年6月刘征水源地停止供应生活用水,目前全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持在19个。
抓节水,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以水平衡测试为抓手,以超定额(计划)累计加价(税)为杠杆,以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和农业节水灌溉工程为载体,不断加大节水型社会建设力度。受水利部委托,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圆满完成《典型地区计划用水管理现状分析》《计划用水指标科学核定方法研究》撰稿以及国家标准《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2008)》修订工作。“十三五”期间,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22.27%;县域节水型社会建成率达到100%,位居全省第一,走在全国前列。2019年,淄博被授予“国家节水型城市”荣誉称号。
城乡供水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着力破解农村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3.9亿元,先后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省级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抗旱饮水等重大工程,基本解决饮水型氟超标治理、南部山区村庄因旱饮水困难、供水水量不足等问题。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淄博市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方案(试行)》《淄博市农村供水水费收缴工作方案》,推动组建县级农村供水公司统一负责辖区内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初步构建较为完善的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体系。严把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标准,市县联动逐村逐户排查贫困村贫困户饮水安全保障情况,确保问题即知即改、限时销号。
着力提升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按照“四位一体、组群统筹、全域融合”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建设布局,加快推进城镇供水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集中供水管网延伸覆盖面。“十三五”以来,全市共完成建成区供水设施投资4.79亿元,当前全市供水综合生产能力144万立方米/日,较2015年增加42.8万立方米/日。特别是立足淄博水资源短缺的实际,坚持优先利用客水,针对大武水源地和刘征水源地停供饮用水的新形势,抢抓时间实施完成引黄50万吨/日完善配套工程以及周村区、临淄区引黄管线工程,受影响区域实现安全供水无缝衔接。
着力强化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建立“水质检测、信息通报、限期整改、督导约谈”的城镇供水水质监管机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季度对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水质抽样检测。制定出台《淄博市城乡供水水质信息共享制度》和《淄博市城乡供水水质检(监)测管理制度》,与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部门建立水质信息共享和会商制度,按月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注重提升水质监测机构能力,全市现有水质监测机构A级标准1家、B级标准1家,其余均达到C级标准,5家供水企业水质检测中心通过CMA认证。“十三五”期间,供水水质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2017年,在全省率先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构建“河湖管理委员会+河湖长+河湖长办公室+河湖警长+民间河湖长+河湖管理员”的河湖管理体系,并结合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和公司化运作模式,解决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完成省定98条县级以上河道岸线规划编制和356条镇村级河道划界工作。实施“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实现了“动态清零”。2019年集中行动中,全市整改河湖问题583处,投入资金3.26亿元,清理违法建筑67万平方米,清理林木133.7万棵、垃圾39.8万方、土方43.1万方,为应对“利奇马”台风打下来坚实基础。
加快推进生态水系建设。通过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引水泵站工程等,构建“八河联通、六水共用、清水润城”主城区生态水系。制定落实《淄博市中心城区生态水系用水方案》《淄博市境内黄河水量分配方案》《淄博市河流(水库)水量分配工作方案》,保障重要河流、水库生态用水。实施“守护河湖聚力攻坚专项行动”,对入河排污口、雨污混排口及沿河排污管网溢流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危害河湖生态环境行为得到遏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实施小流域治理工程,“十三五”期间,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5平方公里。
推进河湖管理规范化。2016年,淄川区、博山区完成“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县创建工作;2017年,沂源县完成全省首个“省级小型水库管理标准化县”创建工作;2017年,萌山水库顺利通过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验收,成功跻身于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行列;2019年,沂源县成功创建省级小型水库管理示范县。沂河等5条段河湖成功创建为2020年度省级美丽示范河湖,红旗水库等2座水库新创建为全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试点。
王龙辉最后表示,“十四五”时期,是淄博水利改革发展的攻坚期、转型期,淄博水利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治水兴水思路,以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主线,聚焦聚力补齐短板弱项和优化水资源配置,构建水资源调配、水旱灾害防御、城乡供水保障、水生态保护四个体系以及数字水利平台,着力破解水资源“紧平衡”问题,加快实现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目标,为淄博老工业城市凤凰涅槃、加速崛起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