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畜牧兽医局和省供销社近日决定,在全省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聚焦的重点主体为农村、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以及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传统节令食品集中上市、群众集中消费、食品消费量大的时间节点为重点,重点关注生产经营劣质月饼、粽子、元宵等节令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假冒伪劣肉制品、乳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白酒、调味面制品等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重点主体、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关注对象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对可能存在非法添加以及重金属、致病性微生物超标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重点品类食品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检,对网络投诉较多的食品进行排查。
各部门将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对涉案食品加强源头追溯,对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线索将立即收集固定证据,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及时立案;对符合吊销许可证照条件的,一律吊销许可证照;对符合处罚条件的相关责任人,一律严格依法处罚;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公安部门将坚持“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的侦办要求,追根溯源、循线深挖,对违法犯罪行为一查到底,坚决查处非法经营的组织者、获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