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批药品带量采购结果揭晓 最高降幅98.6%

摘要 11月25日,山东省首批药品省级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现场揭晓,39个药品平均降价67.3%,最大降幅98.6%,全省患者将很快用上降价后的药品。

11月25日,山东省首批药品省级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现场揭晓,39个药品平均降价67.3%,最大降幅98.6%,全省患者将很快用上降价后的药品。

据悉,这是在落实国家组织的三批共112个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降价结果基础上,山东历史上首次开展全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40个群众反映价格高、医疗机构用量大、患者受众面广药品纳入集中带量采购范围,涵盖了心脑血管、消化、呼吸、肿瘤等临床学科,全省年销售规模50亿元,在目前全国省级采购中一次性集中带量采购中规模最大、药品数量最多,采购周期为两年。

约50亿元规模的市场份额共吸引了国内外368家企业的1075个产品积极参与申报。通过竞价和专家现场议价,39个药品产生拟中选结果,涉及73家企业的160个产品,平均降价67.3%,最大降幅98.6%。其中竞价产品平均降价70.3%,议价产品平均降价51.6%。第一评审组平均降价41.3%,第二评审组平均降价74.6%。降价金额最大是产品一种重组人促红素注射液,由原来782.4元/支降至237.7元/支,单支降价54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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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30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0〕129号),部署在全省开展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推进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规范化。省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积极行动、密切配合,组织专家遴选品种、细化措施,年底前完成首批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10月10日,发布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在政策和规则设计方面:

一是落实带量采购,实现以量换价

汇总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驻鲁军队医疗机构和申请参加集采的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需求量,明确全省约定采购量及各中选企业的预期销售量,由企业自愿参加、自主报价。通过明确销售预期,压缩流通环节水分,促进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二是实行综合评审,促进公平竞争

将每个通用名药品按质量、疗效差异和市场认可度等因素划分为2个评审组;对申报企业3家及以上的品种,根据企业报价、市场占有率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防止恶性竞价;申报企业1家或2家的品种,按平均降幅确定中选价格,促进价格普遍下降。

三是完善激励措施,确保完成用量

为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由医保基金按不低于中选品种合同约定金额的50%预付给医疗机构,因药品降价结余的医保基金,按不高于50%留用给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实行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30天内完成支付,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集中带量采购是治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流通乱象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医药领域集中采购改革的关键一环。药品采购价格大幅降低,将显著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12月底前,还将产生冠脉介入类快速交换球囊、初次置换人工髋关节、可吸收硬脑(脊)膜补片、一次性使用套管穿刺器、心脏起搏器(双腔)等5类高值医用耗材中选结果,让更多患者享受到集中带量采购降价成效,进一步提升患者获得感。

编辑: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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