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鼓励物业企业开展房地产中介服务

摘要 11月2日,山东省青岛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中介服务促进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有关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拓宽业务范围,发展物业中介新业态和新模式。

11月2日,山东省青岛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中介服务促进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有关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拓宽业务范围,发展物业中介新业态和新模式。

该文件通过9条可操作性的措施解决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中介服务和网签服务缺乏政策、资金、技术支持等问题。在政策方面,给予鼓励支持,给物业服务企业以产业发展政策引导;资金方面,对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业绩突出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或奖励;技术方面,培训帮带,对开展中介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房地产交易服务平台。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实现线上交易服务,推行交易合同线上签约。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中介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中介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主管部门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共享给教育、公安、金融、税务、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部门或机构。经网签备案的住房转让、租赁合同,可作为子女入学、户籍(居住证)、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涉税、法人工商注册等依据。(王冰洁)

编辑: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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