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局级侦察员于洪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淄博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于洪德简历:于洪德,男,汉族,1959年12月生,山东临淄人,在职大学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北羊派出所所长、孙娄派出所所长,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副局长,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政委等职。1994年7月任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1996年2月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支队支队长,1997年6月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刑警支队支队长,1998年8月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1999年8月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局长,2000年3月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局级侦察员,2002年12月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局级侦察员,2019年1月不再担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局级侦察员职务(原职级不变),2019年6月任市公安局二级调研员,2020年1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