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聘24名工作人员

摘要 张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面向淄博市公开选聘张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面向张店区公开选聘内设机构正职、副职及工作人员23名。

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根据省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发〔2019〕14号)、市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淄发〔2019〕20号)和《张店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前期经开区改革实际,现面向淄博市公开选聘张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面向张店区公开选聘内设机构正职、副职及工作人员23名。

选聘范围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人选:面向淄博市及各区县(含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教职工、医护人员除外)。

经开区管委会内设机构正职、副职及工作人员人选:面向张店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教职工、医护人员除外)。

选聘岗位

张店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

 张店经开区内设机构正职、副职及工作人员共23名:

(1)党政办公室:正职1名、副职1名、工作人员4名。

(2)财政审计部:正职1名、副职1名、工作人员2名。

(3)投资促进部:正职1名、工作人员2名。

(4)规划建设部:正职1名、工作人员2名。

(5)经济发展部(挂安全生产监管和生态环境部牌子):

正职1名、副职2名、工作人员4名(其中安全生产监管和生态环境部工作人员2名)

选聘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资格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综合能力突出,熟悉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具备与经开区产业发展、双招双引、科技创新、项目推进等匹配的专业能力素质、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人选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人选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并符合相应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9月27日。其中:

1、管委会副主任、内设机构正职人选。现任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及以上人员,或副科级满2年以上人员,管委会副主任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内设机构正职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2、 内设机构副职人选。现任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上人员,或任科员(或相当职务层次)满3年以上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3、内设机构工作人员人选。试用期满符合学历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均可报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现在张店经开区管委会工作或特别优秀的,条件适当放宽。

因纪律处分且尚在影响期的人员,各类试用期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二)岗位要求

1、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熟悉国家、省、市在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方面的政策,具备规划建设、双招双引、园区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了解金融、宏观经济、科技创新等相关政策,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沟通协调和统筹策划能力强。

2、 党政办公室:熟悉办文办会、督查、行政接待、机关后勤保障、基层党组织建设、人事管理、人才服务、群团建设、绩效考核、法制、精神文明、对外宣传、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等相关工作,有较好的文字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综合协调能力。

3、财政审计部:熟悉财政相关业务、国资监管、金融、投融资等工作,了解宏观经济、金融政策,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投资促进部:了解商务、金融、信息技术、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等相关政策及产业发展情况,具有招商引资工作经验,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规划建设部:熟悉工程建设工作,了解工程建设、土地、规划等有关领域政策法规、业务流程等工作,有良好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能力。

6、经济发展部(挂安全生产监管和生态环境部牌子):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项目服务工作,了解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具备经贸、科技创新、经济统计、项目管理、企业服务、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宏观经济管理和统筹协调能力。

选聘方法和步骤

1、 发布公告。发布《关于选聘张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公告》。

2、 组织报名。根据岗位资格条件,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张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聘报名表》《张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3、 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张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各单位推荐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 综合比选。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区委组织部和张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重点围绕个人履历、任职、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比选,结合日常掌握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择优提出进入面谈比选人选。或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公开竞聘。未进入面谈比选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5、 个别面谈。与人选进行逐一面谈,考察竞聘者在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计划决策、随机应变、语言表达、实际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竞聘者工作经验、个性特征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6、考察。根据综合择优比选和面谈情况,确定考察对象,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涉及提拔重用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办理。考察期间遇有影响使用的,取消其资格,所缺名额,按照面谈比选情况依次递补考察。

7、 研究聘用。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和内设机构正职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内设机构副职和工作人员人选由张店经开区管委会领导班子研究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备案审批。

有关要求

1、在“全体起立、重新上岗、择优选配、统筹安排”的基础上,本着“积极稳妥、改革创新”的原则,将此次人员选聘与前期经开区改革做好有序衔接,鼓励经开区现有在编在职人员参与选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聘用。经开区现有人员不参加选聘或未被聘用的,由区委统一安排分流。所有参与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和决定。

2、选聘成功的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期满后视工作表现签订聘任合同,一个聘期为3年。聘任期间表现优秀的,将作为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工作表现较差的或年度考核被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解聘。

3、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选聘到经开区工作的,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封存。

4、实行岗位绩效薪酬。薪酬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总额一般不超过当地同条件机关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的2倍。在预算总额内依据有关规定确定薪酬水平、分配办法,实行总量控制、预算管理,以岗定薪、优绩优酬。同时,根据省、市对经开区的考核情况,实行绩效奖励,奖励总额不计入薪酬总额(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9日—9月30日,10月9日—10月10日。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10月10日17:00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张店区政务中心860房间。报送材料包括《张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聘报名表》《张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以上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同步发送至邮箱,邮件命名为“姓名+选聘岗位”。

电子邮箱:zdzzbgbk@163.com

报名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860房间

联系电话:0533-2869900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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