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公告》,因淄博市医保信息系统停机进行机房迁移,将于10月9日至13日暂停部分医保业务。
据悉,期间将暂停以下医保业务: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所有业务;“淄博医保”手机APP、淄博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单位和个人网上服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3120000电话五个公共服务渠道对外提供的业务办理和查询;医疗保障信息系统面向政府各部门及社会提供的数据查询接口服务;全市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住院、门诊慢性病、门诊统筹、个人账户刷卡、转诊等医保业务。
停机期间需要办理的医保业务,市民可先进行办理并留存凭证,待系统恢复后在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业务补录。(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马玉姝)
编辑:杨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