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启明为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淄博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
黄强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忠熙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田秀沛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房鹏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张洪胜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徐庆来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孙健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满祉强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高振涛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许平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徐嘎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戴永成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赵绛帼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王忠熙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王希宝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张洪胜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徐庆来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健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