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首例涉黑案件涉案财产开始强制执行

摘要 8月21日,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会同淄博高新区公安分局举行涉黑案件赃款赃物交接仪式。

8月21日,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会同淄博高新区公安分局举行涉黑案件赃款赃物交接仪式。至此,淄博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淄博首起进入审判阶段的涉黑案件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涉案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刑罚,涉案财产刑开始强制执行。

当天,为确保涉案财产移送过程透明,保障受害单位和个人权益,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对整个接收工作全程录像,对相关财物进行登记。据初步核实,此次交接现金55万余元,交接奔驰、宝马、奥迪3台车辆,所查封、移交的财产将依法进行评估拍卖。

该案是淄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起进入审判阶段的涉黑案件,由淄博高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树礼担任审判长审理,一审判决后,冯某某等17名被告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日前,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犯罪组织通过约定高额利息、先行扣除利息、阴阳合同、设置合同陷阱或不平等条款、拆东补西以贷还贷、代为投资、裸贷等方式“套路”借款人,并以暴力、威胁或者“软暴力”等手段,催要高额利息及违约金,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诈骗、非法侵入住宅、虚假诉讼、强奸、强制猥亵等犯罪活动二十余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在淄博高新区及张店周边区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下一步,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将深挖财产线索,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条,摧毁其经济来源和‘输血’功能,尽可能做到快变现,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退赔给各相关受害单位、受害人,或依法上缴国库,努力实现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黑财清底’‘案件清结’的目标。”采访中,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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