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醉酒的哥盗刷指纹获利3400元

摘要 手机在自己手里,账号和密码没有外泄,一觉醒来银行卡里的3400元被“掏空”,淄博高新区法院日前审理了一桩离奇的盗窃案。

手机在自己手里,账号和密码没有外泄,一觉醒来银行卡里的3400元被“掏空”。记者获悉,淄博高新区法院日前审理了一桩离奇的盗窃案,被告人马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记者了解到,2019年3月,被告人马某驾驶出租车搭载醉酒乘客高某前往目的地。到达目的地后,马某见高某醉酒熟睡而顿生歹意,用高某的指纹解锁其手机,并利用指纹支付功能,将高某银行卡内的3400元转账至自己的微信,随即删除了转账记录。几天后,高某在商场消费时发现银行卡内少了3400元,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该案件侦破后随即移交检察机关,由淄博高新区检察院向淄博高新区法院提起公诉。

鉴于被告马某自愿认罪认罚,淄博高新区法院在征得其同意后,简化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一般程序,依法确定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此案。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够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淄博高新区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马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淄博高新区法院提醒广大市民,支付宝、微信转账方便快捷,但是也带来了日益突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大家要养成良好的使用手机习惯,避免将手机、银行卡、身份证等放在一起;要经常检查指纹支付功能,尽量不要让他人将指纹输入自己的手机;手机支付软件一定要设置限额并时常查看,不要随意开通免密支付功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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