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人大《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层次的需求,近日,周村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周村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明确了具体的监督内容、流程以及相关责任,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为全面提升周村区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促进公正司法、依法执法,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决议》在贯彻省人大决议基础上,更加注重基层实际,突出特点,着眼于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及履行环保、食药监管职责的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通报、联席会议及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督效果。创新监督方式,规定检察机关采取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监督措施的同时,对于达不到立案标准的监督事项,可以提出口头纠正意见或者发出检察官告知函通知纠正,确保监督精准、公正高效。(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