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张店区2020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以及部分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分配方案公布。
张店户籍学生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公办学校招生继续实行预报名制度。招生对象:2020年小学一年级招收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具有张店户籍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2020年完成小学五年级学业的张店户籍的学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至8月7日。现场审核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8月14日;其中网上未报上名的学生家长可于8月14日到所在的片区学校直接进行现场审核。未划定学区的小学一年级入学学生于8月10日-8月11日、初中一年级入学学生于8月13日—8月14日统一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预报名,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现场审核地点:网上报名后通知各中小学。报名程序:(1)网上预报名:登录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平台,小学报名登录http://zkzs.zbedu.net:8084/zdreg/index-x.aspx,初中报名登录:http://zkzs.zbedu.net:8084/zdreg/index-c.aspx,并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2)现场审核: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看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带孩子的出生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证明材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张店区外小学完成五年级学业的外转入学生还需提供原就读小学的学籍表或学籍证明,按照网上预报名时产生的序号和预报名时间到相应预报名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镇域内学校招生:各镇中小学根据户口划村居招生,同时承担村居改造、开发迁入的居民子女的入学任务。各镇辖区内无区属中小学的,驻地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居民的子女入学由各镇中小学承担;有区属中小学的,其子女入学由区属中小学按照学区范围接收。延缓入学学生办理程序:预报名时,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办理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预报名小学发放“张店区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并出具相关材料(户口本、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历和相关单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由预报名小学汇总后统一上报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张店区和平路9甲5号)审核确认后办理。
报到:符合入学条件的入学学生请于8月24日-8月26日登录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平台查看录取情况,于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区外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报名条件:本区外户籍人员同住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出生日期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适龄儿童)、初中起始年级学习的,需在本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在张店区合法务工。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至8月7日。现场审核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8月14日;其中网上未报上名的学生家长可于8月14日到相应的预报名学校直接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地点:网上报名后通知各中小学。报名程序:(1)网上预报名:登录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平台,小学报名登录http://zkzs.zbedu.net:8084/zdreg/index-x.aspx,初中报名登录:http://zkzs.zbedu.net:8084/zdreg/index-c.aspx,并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张店区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主要招收张店户籍的学生,当学校招生计划不满时,再招收张店区外户籍学生。
现场预报名、审核时间:2020年7月26日至7月28日。现场预报名、审核程序:报名学生于规定时间持户口本、报初中学校的同时持毕业小学的学籍证明(本区小学毕业的可用省学籍号)到预报名学校进行信息审核、确认。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若出现报名重复将取消其民校录取资格。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各学校报名信息进行有效性审查,统筹做好录取前各项准备工作。
录取时间:全区统一录取时间为7月31日。录取办法: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要全部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现场录取学生。全区民办学校的电脑派位工作统一委托淄博市鲁中公证处进行,相关工作由学校与鲁中公证处提前联系安排。录取结束,各学校要及时公布录取名单,并于8月5日前将最后录取名单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dywdzs@163.com。
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分配方案
2020年张店地区参加中考的毕业生共有10252人,淄博实验中学、淄博中学、淄博五中、淄博十一中作为指标分配学校,淄博实验中学招生计划为1600人,分配指标为1120人;淄博中学招生计划为1100人,分配指标为770人;淄博五中招生计划为800人,分配指标为560人;淄博十一中招生计划为1000人,分配指标为700人。指标分配范围为张店区域内的市属、区属、民办初中学校以及高新区区域内的公办、民办初中学校。
其他情况说明
张店户籍(学生及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均为张店户口)的学生以房产地址为准划片入学,划片入学的房产须为住宅并交房,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作为划片的依据。因部分学校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尚未竣工,学校的招生布局仍需进一步调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今年仍有部分学校起始年级学生需要到其他学校借用校舍一年,借用校舍期间的师资、教育教学、管理仍由原学校负责。
父母均为张店户口,子女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的,以学生父母户口、住址为准;父母离异的,子女户口与抚养权人不在一起的,以抚养权人户口、住址为准;父母双方无抚养能力,可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随其他法定抚养权人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全家(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在张店区确无自己住房,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满5年以上(以2020年8月31日为界)并与其长期同住,学生可按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住房划片入学。仅有张店户口但无张店房产或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不满5年的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全家(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名下没有独立房产只有共有房产,学生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所占房产比例大于等于总房产比例的51%的,可以此房产为准划片入学;房产证未标注共有人所占房产比例的,以“房屋产权所有人”栏目中打印的第一个所有人名字为准审核入学条件;若学生及父母名下确无其它住房的,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因城建工程由政府统一安排迁居的,签署了拆迁安置协议(未进行货币化补偿)的张店户籍的住户子女入学可按照拆迁前房址划片入学,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户籍证明、拆迁安置协议等材料。待还迁房交付使用后,还迁户子女义务教育段新入学将按照该还迁房位置进行划片。
需寄宿学习的学生,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20年5月份以后在区级以上(含区级)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含肝功化验)的体检证明,学校不得接收体检不适宜的学生在校寄宿。
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的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执行;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烈士、英雄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政策执行;持有“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高层次人才证明”“淄博企业家服务卡”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符合张店区突出贡献优秀企业家或招商引资条件及其他享受义务教育段入学优惠政策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各小学、初中学校每年要对学生户口簿、房产证审核一次,符合学校片区招生条件的方可享受片区入学的相关政策;若房产变更不在学校学区范围的,按转学调剂处理;若实行高中指标分配政策,学生毕业时房产、户口与初一报名时信息不一致或不在片区范围内的,不享受指标分配政策。
拟从2021年秋季入学开始,对以后每年的新一年级和新初一年级每名学生划片入学的房产进行学位锁定,学位锁定办法将适时公布。
从2020年秋季开始,齐润小学作为祥瑞园小学分校区投入使用并招收祥瑞园小学片区内的一年级新生,由祥瑞园小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确定具体招生范围,报名现场审核地点在祥瑞园小学;铁山学校(暂用名)投入使用,初中招生划片与小学招生片区相同,已在傅家中心小学借用校舍入学的两级学生转回铁山学校(暂用名),小学报名临时现场审核地点在傅家中心小学,初中报名临时现场审核地点在张店六中。
招生期间,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由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做出答复。区教育和体育局设立咨询、投诉电话:2150650、2869980、2869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