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摘要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同意毕红卫同志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副主席职务,并提交全会备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根据省委、市委通知要求,同意毕红卫同志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副主席职务,并提交全会备案。

2020年7月10日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阎文忠同志任政协淄博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苏少龙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淄博市委员会委员活动工作室副主任职务;周广义同志任政协淄博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于燕涛同志任政协淄博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政协淄博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崔立民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淄博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董琨同志任政协淄博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正县级),不再担任政协淄博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职务;耿衍飞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淄博市委员会副秘书长、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王栋同志任政协淄博市委员会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曲明同志(女)任政协淄博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政协淄博市委员会研究室主任职务;王兴同志任政协淄博市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石志国同志任政协淄博市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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